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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竹马(3/4)
多病,父君不让习武。”

    谢重锦一愣,忙问“什么病”

    陆雪朝摇头“无甚大病,只是身子骨弱,常风寒头疼。”

    “既是身子骨弱,就更该习武强身健体了。”谢重锦道,“回头孤让太医给你开方子养身体,也教你些锻体之术。”

    陆雪朝想了想,还是应道“好。”

    –

    那日之后,陆雪朝便与其他伴读不一样了。

    谢重锦去哪儿都爱带着他玩,读书,演武,蹴鞠,甚至邀陆雪朝夜宿东宫,抵足而眠,形影不离。

    其他伴读羡慕嫉妒恨,但也自知比不上陆雪朝。无论家世、样貌还是才华,陆雪朝都是一等一的好。太子殿下看中他,一点儿也不奇怪。

    谢重锦有了真正的挚友,也就疲于应付其他狐朋狗友,去皇后跟前一提,陆雪朝从此成了谢重锦唯一的伴读。

    时光荏苒,六七岁稚童,眨眼便成十六七岁少年。

    春日融融,踏青乏累时,陆雪朝会伏在谢重锦背上休憩;夏日炎炎,闷热难耐时,谢重锦会纡尊为陆雪朝打扇;秋风瑟瑟,夜色微凉时,陆雪朝会邀谢重锦月下共饮;冬雪茫茫,足不出户时,谢重锦会枕在陆雪朝膝头看书。

    东宫上下的人见了,都道太子殿下与陆家公子的感情未免太好了些。

    儿时郎骑竹马,两小无猜,少年又是一道放歌纵酒,志同道合。少年太子已锋芒毕露,明媚张扬,脑内是流芳百世的治世经,胸中是造福万民的凌云志。自十五岁便接连做出治水患、除奸党两项大功绩,民间声望极高,可谓春风得意。

    陆雪朝亦出落得仙姿玉色,风骨卓绝,多智近妖,是谢重锦麾下第一军师。谢重锦功勋赫赫,少不了他在背后出谋划策。

    此二人皆是惊才绝艳之辈,组合在一起更是所向披靡,甚至引得别国心生忌惮。年少便已如此政绩出色,若他日谢重锦为君,陆雪朝为相,长黎国还不得压得别国抬不起头

    不是没有人想离间这一对挚友,只是还没付诸行动,就传来谢重锦向皇帝请旨赐婚的消息,求娶陆雪朝为太子妃。

    这下确实不是挚友,成了挚爱。

    相伴十载,从幼年稚气到少年意气,于情窦初开之际,生两情相悦之意。

    –

    成亲那夜,谢重锦紧张得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陆雪朝褪了那身鲜红嫁衣,肤如凝脂,白如细雪。

    谢重锦身子僵得不行,手心渗出细密的汗。弯弓搭箭都不会抖的手,此刻竟解不开一枚衣扣。

    陆雪朝清冷的容色在烛光映衬下显出一抹明艳,含笑道“怀允是嫌我烫手”

    谢重锦不敢去看那艳色“不是。”

    陆雪朝语气轻柔“那怎的不来抱我”

    “明明小时候,冬日里同榻而眠,太子哥哥总爱抱我,借口为我暖身”

    “那不是借口。”谢重锦立刻道,“你身子冰凉,容易风寒,我是真的想为你暖身。再说了那时都还小,能有什么想法”

    “哦”陆雪朝语调一扬,“那现在不小了,今时今夜洞房花烛,太子哥哥就没什么想法”

    “还是非得要我主动才成”

    谢重锦被撩拨得上火,紧张劲儿缓过去,侧首就勾了人下巴凶狠地去吻他,真沾到那瓣唇却又放柔,近乎虔诚。

    陆雪朝擦过他唇畔,别过头“我不吃药。”

    谢重锦一怔,随即反应过来,那是长黎国男子嫁人后新婚夜时都要吃的生子药,吃了会有受孕体质。

    “那就不吃。”谢重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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