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他心想鸡鸭不来吃实在是可惜。
春日能捡的菌子不多,野菜多是多,但已经不稀罕了,挖够他俩吃的就行。
陆谷没事做,趁太阳好洗了头发在院里边晒边做针线,狗崽趴在地上睡觉,毛茸茸大脑袋顶着他腿脚,刚才还把头搁在他脚面呢,压得太实在他只好抽出脚。
脚腕处毛茸茸又暖和的感觉透过衣物都能感受到,狗崽吃得多又常见荤腥,皮毛十分顺滑。
养它是为给陆谷作伴,打猎很少带出去,深山里危险,虽说附近没有狼豺虎豹出没,可也得防着,狗耳朵尖鼻子灵,机警聪明,就算打不过也能提早发觉不对。
带上它就算在山里迷路也有条后路,深山老林最是幽寂可怕,到处都是成片成片的林子,慌慌张张晕头转向时,那些树看起来就都是一样的,独自一人在里头迷路很难走出来。
陆谷在山里待了这么久,无论摘野澡珠还是去采菌子捉螃蟹,全是沈玄青带他去过或是给他指明不会有危险的地方,要么就顺着河岸走。
胆小也有胆小的好处,他起码不会乱闯山林,不然要是真在林子里迷失了,这么大这么深的山,沈玄青带着狗都不好找他。
太阳又暖又热,头发晒干的就快些,手上有活,陆谷没起身束发,专心绣手帕上的牡丹,镇上小富人家就爱这种花多一点的,显得富贵漂亮,卖得好。
披头散发有失礼节,是决不能在外人面前显露的,不过这里只有他自己,狗崽只知睡觉玩耍,哪里懂人的礼数。
“呜。”狗崽忽然抬起头,耳朵都竖起来了。
它爬起来看一眼陆谷,接着就往外面跑,在门外汪汪直叫。
一般这动静是沈玄青回来了,陆谷放下绣绷子往外走,还没出门就听见远处传来大灰的叫声。
狗崽跑过去了,陆谷没它快,见沈玄青抱起地上一瘸一拐的大白,他心中一紧,同样迎了上去。
“怎么了”
这才晌午就回来了,被抱起来的大白左前爪用布包着,就这样还渗出血来,看得陆谷心中直跳,连忙看向沈玄青,是不是都伤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