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院内,猫妖和费雪松的尸体已经被搬走了,地的血迹也做了清扫。
不过,空气中,还是有少许腥气残留。
这妖血,对于一些山野精怪,其实也是大补之物,为了不引来什么野兽,陈少君只得再施展出洁净术,将地面的痕迹扫除,再以除尘术,驱虫术覆盖,自然能够扫除一切后患。
“嗯”
突然,陈少君目光一扫,看到了地面之,多了一个小小的簪子。
这簪子的材质并不算好,整体乃是木制之物,只在边缘,有一些银色点缀,若陈少君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那猫妖所留。
灵眼术一扫。
果然,其中还残留有少许的妖煞之气。
显然是被那猫妖贴身保管,只在刚才被追踪之时,一时不察,才被打飞了出去。
没有过多考虑,陈少君精神力就化作流光,直接侵入了这簪子之。
眨眼间,就将其中的妖煞之气祛除。
与此同时,通灵宝鉴浮现。
鉴宝画面,随之在陈少君的眼前,一一闪过。
费雪松,本是清河县书生,乃是去年刚刚考中的秀才,获得了当地父母官,县尉的赏识,于是被对方举荐,前往盛京城香园书院读书进修,以期能在两年之后的科举之中,再次考中,成为举人。
而他在考中秀才之前,有个青梅竹马的姑娘,对方对他芳心暗许,他也是几次许诺,答应一旦中举,就回归家乡,将她给娶回家去。
因此,在离家之前,那青梅竹马的姑娘就将自己多年做女红攒下钱来所买的头饰簪子,送给了他,即是当做定情信物,也是为了以防万一,若是情郎糟了难,也能够将这簪子当了,换取一些盘缠,度过难关。
一番情谊,可谓真真切切。
“竟然在老家,还有一个
呸,这渣男当世陈世美。”
陈少君不承认自己羡慕了。
关键从鉴宝画面看,老家那一个,长得小家碧玉,性格端庄大方,绝对是贤妻良母类型。
任何人见了,都不忍心辜负。
可这费雪峰,却毫不留念。
在赶往盛京城的路程之中,自有许多人相伴。
他一介书生,也不敢独自前行。
跟随着几个同窗,和一个商队一起前行。
路途之中,却遭遇了一场大雨,一行人只得找一个破庙避难,但那破庙之中,刚好也有一伙江湖人盘踞。
小小庙宇,也就那么大,自然躲不了那么多人,语言机锋不顺,难免起了冲突,不由拔刀相向。
几个文人,在这样的场景之中,当然起不了丝毫作用,眼见着商队的人逐渐倒下,江湖中有高手更向他们追来之后,他们终于怕了,连忙奔逃而去。
费雪松比较倒霉,被一人追,砍了一刀,好在那人主要目的也不是他,一刀过后就追赶其他人而去,他挣扎着起身,跑了不知道多久,也与其他人走散,不由晕倒了过去。
迷糊中,见到了一只大白猫好奇的向自己走来。
等正式醒来的时候,就发现了自己待在了一个农家小院之中,并且很快见到了救助自己之人,竟是一个美艳不可方物的姑娘。
于是,费雪松就在对方家中养伤,养伤期间,更是打起了十二分精神,卖弄文采,施以才华,虽然隐隐发现了对方不对劲之处,猜到对方乃是妖鬼一类存在。
但他身处荒山之中,手无搏鸡之力,人身地不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