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大敏律如果有用的话,现在谢双瑶一家恐怕早已死在北方了,因为大敏律是旗帜鲜明地反对流民、逃户的,按照大敏律的规定, 蓄奴、纳妾也都是有品级的人家才能享用的特权。在皇权不下乡的默认现实之下, 大部分民众的生活和法律其实是两条并行不悖的平行线,比如大敏律虽然规定了无品级不能蓄奴, 但就不说是那些乡中大豪了,哪怕是殷实一些的平民阶层也多见用收养关系来掩盖蓄奴、纳妾的情况, 或者干脆就直接年抛在太平时代, 女人还没那么罕见的时候, 把乡下来的年轻姑娘收为养女,数年后给钱还家, 这也是很常见的现象。每一条都是在法律的空白区间打擦边球,纳妾的确是违法的, 但我也没纳妾啊,你不能连收个养女都不许吧。
当然,这些年来, 随着世道越来越艰难, 民间养活女婴的概率大减, 穷得在家没饭吃,但却又还没穷到在襁褓中就被处理掉的少女变得更加稀有,这样的现象也就随之少见了。婚恋习俗也是一个道理,民俗总是随着社会局势在不断变化,和数十年前不同,此时在民间乡里,最为流行的婚俗就是童养媳了。
按照买活军观察的结论,这是由于治安逐渐败坏,女人又越来越少,年轻、无田、无工的流浪汉越来越多,这些流浪汉往往是社会上最大的不安定因素。他们没有钱娶妻,却也不可能接受这个残酷的社会现实身为底层男性,在大敏朝成家的概率不到三成,达官贵人占有了大量的资源,底层女性成活率低种种因素导致他们很可能到老到死都是光棍,留下后代并平安养大的几率接近于零。
在谢双瑶看来,一个人如果没有接受过最基础的教育,其实就只能算是半个人,剩下一半是野兽,这些流浪汉接受过教育的可能性趋近为零,营养不良的可能性倒是百分之百,她有过切身体会,一个人如果长期吃不饱,就几乎无法进行有效的思考,只能是靠本能活着。而年轻力壮的流民脑子里想的是什么唯食与色,吃饱了以后他们就只能想到。既然家里没有女人,或者干脆没家,那么野兽的本能就指向一个直接的结论去偷、去抢,只要偷到了抢到了,那就是自己的。
乡间的年轻女子因此受到了严重的人身威胁,在这个年代,不让未婚女子单独出门有时并非是出于古板的道德观念,而是最实际的安全考量。年轻女子独自出门,被掠卖了一点都不需要吃惊,而且卖走了找回来的几率几乎为零,这对农家来说,除了感情上的损失之外,利益上的损失也承受不了哪怕是富农,对女儿的彩礼也是有安排的,女儿的彩礼往往就是他们兄弟的聘礼。一个女孩,从出生到长大,要吃用多少粮食,在彩礼到手之前被抢走了,是严重的投资失败,家里可能十几年都缓不过气,或许便有一个儿子因此只能一辈子打光棍。
为了尽量地减小风险,童婚便逐渐在底层流行了起来,童婚的聘礼是比较少的,但至少能减弱自家的风险,女儿夭折或是被抢掠,那也只能怪亲家看护不周了。越是社会治安不佳的地区,婚配年龄就越小,抛开口粮压力,安保压力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女人一旦进入繁殖年龄,在如今的社会就是很宝贵的财产,因此被严格地限制行动自由,并且据此形成了一套道德体系,用很多借口来粉饰这种限制,其实私心里是出于对财产的占有欲,好不容易才买到的货物,除非必要即经济要求必须出门做活,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