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不是写给老百姓看的文章, 一般的百姓最多也就关心一下农事,还有本地的新闻, 这种法令,要变成案件之后,他们才会感兴趣,这种纯粹的策论文,多数看了个开头就直接撂下了。买活军这里虽然富庶,但一般的百姓决计还没到有闲钱去瞎混吃酒, 结识新鲜女娘的地步。
而谢六姐写的答疑呢,虽然是御笔, 但又要比张天如的文章难懂十倍,连编辑做的标注都是密密麻麻的, 有大量的生词和旧词新用, 就连使团众人都看得吃力, 更不必说百姓们了。前头这二十四条逻辑谬误,虽然每条都附了一个例子,但即便如此,要将所有概念记下,还是相当困难。因为不但遣词造句难以读懂,而且其中传递的思想也让人非常陌生。
要说是从未接触的东西,那也并非如此,这二十四条所举的例子,其实在政治论战中是极为常见的,譬如说第一条稻草人谬误,按照解释说来,是指歪曲了对方的观点,为对方来补充言外之意,譬如说,某甲认为朝廷应当加拨钱财给各地的府学,以令府学弘扬文风的效果进一步上升,而某乙则指责某甲,“钱无非就是这些,给了府学,岂不是要削减辽饷不料你竟是个卖国贼,如此岂不是让建贼有机可乘”
这种论战,在折子中实在是太过常见,而众人诧异的便是,这居然被归于逻辑谬误这是谬误么难道不是详察政治的表现毕竟朝廷财政众人心中都是有数的,此时上书要求加拨学政银两,项庄舞剑意在沛公,自然只是个幌子,真正的目的是为了让朝廷列拨开支时减少敌党对某处的投入,这种互相使绊子时再常见不过的行为,居然会被认为是谬误
那以后买活军这里打算怎么平衡各党的势力倘若被谁主张了关要之处,岂不是要多少银子就给多少银子,连在朝堂中加以制衡,不使其坐大的可能都没有了
要把这种行为当做谬误,就像是指着花朵说花儿是蓝色的一般,纵然世上不是没有蓝花,但终究令人难以理解接受,再往下看去,每一条都是论战中常用的攻伐手段,甚至于若能灵活使用,还能得个能言善道、辩才的判词,但在这里,这些小狡狯全都被总结出来,当成了谬误即便谢六姐是反贼,但这还是她第一次如此彻底地违反在官员们心中犹如常识一般的认知。这使得他们读起来就像是梗了一口气似的,总觉得喘不上来,胸口憋闷的难受,甚至感到了极大的反感,都不愿往下看了
而更让人难受的是,从她举的例子来看,这些伎俩又的确是不正当的,至少违反了君子坦然正言的风范,这些所有的伎俩都在不断的扭曲、模糊真正的论点矛盾,而谢六姐的文章似乎蕴含了一个天然的前提,那就是辩论的基础应当基于完全赤裸的事实,不论是利益还是观点上的冲突,都不能披上一层体面的外皮,只要披了外皮,就是对事实的扭曲,就是谬误。
这可是讲究春秋笔法的儒家啊讲究射覆、为尊者讳,追求的是曲笔之中自有奥妙,观者相视一笑,彼此心照的境界。这难道不是体面所在吗如果朝廷里人人都得摆事实讲道理,把自己的政治目的和利益冲突完全摆开了那和乡野百姓之间吵嘴辩驳又有什么区别这些士大夫们并不清楚智力门槛这个词,但他们却运用得很好,并且将这些谬误的使用全都筑进了门槛里,而谢六姐的主张甚至比女子也要做活、孩子可从女姓这些更让他们不舒服,因为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