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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掌上明珠(5/9)
我想认识一下小姐,因为我好像对小姐一见钟情了。”

    一见钟情怎么会有人这样一本正经的,又认真又随意地告白啊。

    明珠当时大概是觉得荒谬的,也可能是觉得过于突兀,被吓到了,她慌慌张张地摆了摆手,留下一句别开玩笑,就转头跑了。

    后来一小段时间里发生了什么,明珠在将故事转述给虞幸的时候就说,她只觉得恍惚,一点印象都没有。

    再醒过来的时候,她正坐一间茶楼的二楼,身穿一件洋装小制服,头顶带着歪斜的小洋帽。

    一窗之隔的楼下,便是百宝街主街的街景,女人们大多身穿旗袍,男人们则大多身着西装,只有街边小贩穿的衣服较为廉价,阶级分明。

    坐在她对面的是她认识了许久的笔友,同样西装笔挺,俊美的脸几乎让人不敢相信这是真实存在的容貌。

    两人因在同一家报社上发表的评论意见相左,展开了争论而结识,一直以来都是书信联系。

    在信中交流得越多,明珠越觉得其实这位笔友的见识和谈吐丝毫不弱于她,头脑清醒,对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是个非常有内涵的人。

    她早就对这位笔友心生好奇与爱慕,不过没有见到真人之前她是不会沦陷的,如今正好得空,她和笔友约好了在南水镇见面,这是笔友的家乡,也是笔友如今正在工作的地方。

    万万没有想到,只是靠谈吐就已经让她心动的男人,外表竟然优秀到这种程度。

    他们刚刚已经面对面聊了一些,因为平时都以笔名互称,因此直到才刚想起互通姓名。明珠眨眨眼“所以你的真名是,方宵”

    没错,就在明珠来到南水镇的第一天,她进入了百宝街,和名叫方宵的青年打了个照面。

    因为拒绝了对方一见钟情的告白,明珠还没走出百宝街的范围,就忘了自己究竟是谁,反而被框定在了一个对方宵有好感的新身份里。

    整条街的“人”都变了,他们不再是从各个地方旅行而来的游客,而是和百宝街属于同一个年代的,为了给明珠和方宵谈恋爱当背景板的路人甲。

    明珠被限制在了百宝街里,可她自己意识不到。

    在接下来的不知道多少天中,她和方宵一个是生活自由的职业撰稿人,一个是在港口权力很大的最年轻的负责人,两人高高兴兴谈起了恋爱,明珠越来越觉得方宵是世界上最完美的男人。

    时机成熟后,她被邀请去了方家做客,虽然方宵的爸爸板着脸有点凶,而且是个思想古板的封建大家长,不太符合她新时代女性的思维,但好在他对方宵的选择没有过多干涉。

    一直住在旅店里的明珠搬到了方家居住,两人情到深处,很自然地睡在了一起,方宵一开始做得很克制,可后半段依稀暴露了一些强制的风格,明珠见惯了他温柔的样子,乍一接触到他的另一面,不仅没有生气,反而觉得他失控时的样子很性感。

    其实这点小情趣也没有弄疼她,明珠还挺喜欢的。

    很快,他们想要结婚了。

    明珠写信通知了家里人,家中人虽然尊重她的自由,但对于婚姻大事还是不够放心,决定来一部分人替明珠考察一下。

    那时的明珠并不知道,她以为她在方宵身边度过了半年多的时间,在舅舅他们看来只有半个多月。

    他们的掌上明珠,来南水镇的第一天就跑丢了,电话也打不通,一失踪就是半个月。

    这半个月里,明珠的舅舅和表哥表姐们都要急死了,生意自然是谈不下去,每天都在镇上以及周边地区寻找她的踪迹,也向镇上的警局报了警。

    可惜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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