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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四六章 恶念(2/4)
的人,居然就开始操那一份心了,显然是想得太多了。

    另外,还有一个不正确的想法“那个老太婆要是早一点死,得多好啊”

    “那个老太婆”当然是指的丁芸。

    如果丁芸死了,她的财产理所当然的归柳青所有,包括天元集团的股份也是一样的,那样不管是柳青还是苏绮,头顶上都不会有一个人限制着他们了。

    特别是苏绮,没有了这个一直压制着她的人,那日子将会过得相当的幸福。

    不过转念一想,丁芸的父母都在,现在要是死了,她父母也可以继承一部分遗产。

    按照法律规定,婚姻期间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分割遗产的,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先分割为配偶财产,其余为被继承人财产。

    因此当子女死亡时,子女及其配偶拥有的共同财产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归其配偶所有,另一部分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分配。

    配偶子女和父母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拥有着继承遗产的权利。

    这个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丁芸没有配偶了,但是有父母和柳青这个儿子。

    没有立下遗嘱,父母尚在的话,她的遗产应该由她父母和柳青平分。

    这么一想,冯芷萱觉得丁芸还是不能死,至少现在不能死,不然财富大部分都流入到丁家了。

    等丁芸父母都死了,那些遗产就可以归柳青一个人继承,丁芸那些兄弟姐妹是没有资格的。

    没有了第一顺序继承人,那才轮得到第二顺序继承人。

    想到这些,心里又闪过一个不好的念头“要那老太婆娘家的人也是这么想的,趁着那老太婆在那边,给她下个毒手,把她给弄死了,然后来分她的遗产,那岂不很糟糕”

    能够产生这样的念头,主要还是有那么一刹那,她心中也生出过某种恶毒的念头。

    丁芸拥有的财富价值几百亿,这样的财富已经足够很多人为之抛弃自己的生命了。

    丁芸娘家哪个不要命的人为了让整个家族获得更多的财富,宁愿牺牲自己,将丁芸给置之死地,也不是不可能。

    柳青上厕所的时候,她就忍不住低声和苏绮说起了这个担忧。

    苏绮有一些诧异的看了她一眼“你怎么会想到这个上面”

    冯芷萱不好意思说自己就产生过那样的念头,想帮苏总解决那个麻烦,吞吞吐吐的说道

    “就是突然想起了,她娘家那些人可不是什么好人,我觉得那种事情有可能发生。”

    “这个你就不用担心了,”苏绮笑着说道,“你都能想到的问题,你觉得她会想不到吗她只是不会搞商业,别的方面她可精得很,不会不做预防的。”

    “那个东西怎么预防”冯芷萱不服气。

    在生活中,要防备一个亲近的人谋杀自己,那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带多少保镖都没用。

    苏绮道“比如说,她就跟她娘家的那些人说已经立了遗嘱,将所有的遗产都给她儿子,她娘家那些人争都没得争了,就没必要冒着生命危险去做那种事情,反而会希望她能活得更久一些。活得更久一些,才能照顾娘家更多一些。而且她还活着,就不用担心柳青报复他们。”

    冯芷萱一想,也是这个道理。

    然后又说道“她真要立那样的遗嘱,难道就不怕咱们为了早一点获得遗产,对她不利吗”

    “那你怎么能确定她到底有没有立那样的遗嘱呢”苏绮反问。

    “也是哦。”冯芷萱又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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