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找到小量杯, 按照手机里百度来的,量米, 添水, 把粥熬上。
又去楼下酒店厨房买了点儿新鲜菜。
他本来是想买现成的, 但程恣睢昨天在大雨里走了那么久, 还下了水,肯定是生病了, 生着病又被他那么翻来覆去的折腾, 肯定不好受, 所以决定把菜买回来自己做,炖得烂烂的, 比较好消化。
傅离骚一边笨手笨脚地择菜、洗菜, 一边脸红心跳地想, 他可真是个禽兽
可是如果他昨天就知道了, 他还会做吗
答案是肯定的。
这是他一早就做好的决定。
傅离骚从来没下过厨房,人生第一次洗手作羹汤, 笨手笨脚,一会儿打翻盆子,一会儿打碎碗, 半路还差点儿切到手,两个小时后才勉勉强强做了几个家常菜,熬了粥, 又煮了面条, 不伦不类。
最后一个菜刚出锅, 先炒的西红柿鸡蛋已经一点儿热气都没了。
程恣睢尝了一口,笑盈盈看了他一眼。
傅离骚见他表情不对,也跟着尝了一口,咸了,碎进去的蛋壳也没挑干净,嚼起来咯喳咯喳的。
他有点儿不好意思,伸手推了推眼镜“你别吃了,我去”
“不用,”程恣睢喝了口水,端起盘子,把菜扒拉进煮得软浓浓的面条里,笑微微道,“我喜欢。”
第二天晚上,傅离骚再要下厨的时候,程恣睢便笑着拉住他“我来吧。”
“不,我来,”傅离骚不知道从哪儿找来了一条围裙,自己穿上,他穿西装打领带戴眼镜,衣冠楚楚,却配了个粉粉的围裙,脚底一双毛绒拖鞋,莫名有种又禁欲又诱惑的感觉,“你拍了一天戏,快去休息一会儿,我刚好没事,学了一天了,肯定比昨天好。”
果然比昨天好。
但也只好了那么一点点。
傅离骚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不管是什么功课,一学就会,完全不用下功夫,可在厨艺上就是不开窍,学了一个星期仍旧笨手笨脚,纤长手指割了不少小口子,手上贴的到处都是防水创可贴。
程恣睢心疼得不行“别做了。”
“要做,我喜欢给你做,”傅离骚洗完碗,动作帅气地脱围裙,“那个,你可不可以给我买个新手机”
傅离骚的手机确实该换了。
程恣睢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卡“你自己去买吧。”
傅离骚摇了摇头,笑着说“我只想用你给我买的手机。你的也该换了,我们还买一样的吧,我想和你用情侣机。”
程恣睢“”
傅离骚在某些方面真的异常幼稚且执著。
就像小说里十七八岁的少年谈恋爱,腻得让人浑身发麻。
但又觉得心底甜丝丝的。
程恣睢答应了。
刚好傅离骚快过生日了,他打算在生日那天当做礼物送给他。
程恣睢抽空去手机店挑了一款情侣机,买了,先放在片场,并提前一天在蛋糕店给傅离骚订了蛋糕,说好了第二天傍晚去取。
这段时间,顾逾钊慢慢习惯了镜头,本色出演,也渐渐进入状态,每天都能按时收工。
傍晚收工后,程恣睢去蛋糕店取了蛋糕,又去超市买了两斤五花肉并冰糖黄酒等,打算晚上回去做个东坡肉,给他好好过个生日。
到酒店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
屋里却没开灯。
程恣睢皱了皱眉,打开灯“离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