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复活。
不仅决定不再喜欢顾怀之了,还要去喜欢一个和顾怀之完全不一样的男生
顾怀之是五官精致、沉着稳重、不爱说话的学霸类型。
池杳杳朝着相反的方向找,瞄上了班里的体育委员。
体育委员叫金懿,人长得高大,五官虽然也算俊朗,但并不精致。
他不像顾怀之那样每天总是板着一张脸,他性格豪爽,爱笑,爱大笑。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
金懿他不爱学习,看到书本就头疼,天天因为不做作业不背书被罚站。
喜欢上金懿后,池杳杳就把以前对顾怀之好的劲头都用到了金懿身上。
给他带早饭,给他送牛奶送苹果,还总对他笑。
笑的金懿是目光眩晕头昏脑涨。
什么都不记得了,就记得小姑娘的浅酒窝。
小男生,喜欢女孩子的表现无外乎就两种。
一是欺负她
金懿虽然是豪放派,许多坏心眼,爱恶作剧。
但对着池杳杳那张脸,他可下不去手。
于是他选择了第二条
在池杳杳面前展现自己的能力,故意逞能,让她崇拜自己。
大扫除一个人扛起全班的拖把下楼涮。
同时拎两个桌子去摆放。
体育课就算是累的连呼吸都费劲,也要拼尽全力跑出个全校最快的速度。
每次只要听见池杳杳一句“好厉害呀”的夸奖。
金懿就能立马重新充满能量。
可每次池杳杳当着众人夸金懿厉害,金懿是高兴了。
有人心里可不爽了。
厉害
顾怀之看着班级前门,正捧着脸惊叹夸金懿的池杳杳,眼神沉了沉。
他突然觉得好不爽,也好不屑。
不就是跳起来手可以摸到风扇的边沿吗这就厉害了但凡是个发育正常的男孩都做得到。
池杳杳真是骗子。
不是说喜欢头脑好的吗这个金懿哪里头脑好
池杳杳可真肤浅。
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就能得到她的喜欢
呵,他当初真是着了魔才会因为她的一句话狂学了七八年。
也真是失心疯了,才会在已经可以连初课都掌握的情况,为了和池杳杳同班,迟迟不跳级,耽误前程。
十二岁的少年,想事思维比高中生还成熟。
这段内心独白,要不是特地点出来,恐怕会以为是高中生的内心感情戏。
但也就思维成熟点。
本人还是幼稚的。
顾怀之一边嫌弃池杳杳肤浅,一边放下笔,从后门绕到了前门。
若无其事、非常无意的,走到池杳杳和金懿面前,抬起胳膊原地跳了一下,摸到了风扇边沿。
看见没池杳杳。
他也摸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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