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哥对我真的很好,他自己吃陈米,给我吃新米。”
“家里做了肉,他总给我多吃。”
“他把自己的床也让给我了”
“对了,言哥他其实很聪明,过目不忘”
“也就是他从小是孤儿,不能读书,如若不然,他现在指不定已经是举人了”
赵秀才“”你说的真的是言大
赵秀才觉得自己的学生,恐怕已经中了言大的毒
不行,他一定要让这学生多读圣贤书,脑子清醒一点。
这么想着,赵秀才把原本想说的话咽回了自己肚子里。
他学生现在这么一副样子,他要是跟他说言大的坏话,他会不会转头告诉言大
他一点都不想被言大拖出去扔进河里,所以还是不要说了
言景则和卫凌修,就这么开始了他们一个抄书,一个上学的生活。
他们早上在家里吃过饭之后出发,路上背书,白天分别学习,中午的话,卫凌修在赵秀才那里交了粮食和钱,和赵秀才一起吃,言景则则在书店吃,到了晚上,又一起回兴安村。
他们的日子过得规律,东谷县的人,却有点不习惯。
言大怎么不整天在街上晃荡了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言大去了哪里
难道真像赌场的人说的,言大为了卫家少爷,决定不当打手好好过日子了
言景则可不知道东谷县的人,竟然开始“想念”自己了。
他抄的书越来越多,就觉得原本在他面前的,朦胧的世界突然变得清晰了。
之前他只有原主的记忆,对这个世界并不了解,但现在,他懂的东西越来越多。
他还发现,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句话,是有道理的。
他除了抄书以外,还看各种书,话本、游记等等,什么都看,看多了,有些书的意思,自然而然就懂了。
更别说,还有卫凌修给他讲解了。
言景则越学越想学,他对学习充满了兴趣,抄书的速度也越来越快,白天工作五个时辰,能每天稳定抄写两万字。
他甚至还开发出了自己的另一项本事。
他可以模仿别人的字。
他的字,是模仿卫凌修的写的,一开始他只会写这样的字,但写着写着写多了,他的字就慢慢变了,再后来他在书店里看到几本拓印的字帖
言景则在很短的时间里学会了掌柜的说很难的字。
掌柜的“”
言景则这字,都能写了字帖让人去临摹了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妖孽的人
当言景则把时下最流行的字写得堪称完美之后,就用这笔字,抄了一本三字经。
这是他最熟的一本书,刚开始用新的字体写字,他下意识地就写了这本书。
写完之后,言景则又自己把书装订起来。
一开始这活儿是让别人去做的,后来他觉得麻烦,就自己学了,每次抄好两千字,他就会起来走走,还会顺便把抄好的书装订好。
因为他抄书从不出错,到后来,掌柜的甚至都不检查了,他抄好了就直接拿去卖。
毕竟一个个字检查过去,也挺麻烦的。
这会儿,掌柜的来了一趟,就顺便把言景则刚抄好的书拿走了,还有点疑惑“怎么又抄三字经了”
这书虽然好卖,但卖不上价格有些书一本就要一二两银子,这书只卖三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