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脑昏昏沉沉,抬手覆到额上,由皮肤传递到手心的滚烫温度是我的弱鸡身体向我的抗议。
我不禁进行了一番深刻的反省,并且痛定思痛地领悟到了一个事实。
搞忧郁这种玩意并不适合我,假如不是我回来后不睡觉还跑去吹凌晨的凉风的话,说不定我还不会发烧。
俗话说得好,有病就得治。
至于这个俗话到底是哪里来的就不要计较了,总之就是我知道我得吃药治病。
我在自己包裹里翻来翻去折腾了不知道多久,低头看着被弄得乱七八糟的榻榻米,脑袋放空了好一会。
咦,我是要干嘛来着
我撑着沉重的脑袋,思考了一下,才想起来,我是要找药。
然后我突然反应过来,我包裹里并没有治疗发烧的药,得出门去药店抓药。
出门。
在意识到这一点后,我十分有行动力地立刻起身,走到门前拉开了推门,灿烂的日光在一瞬间洒落进来,照亮了我身后的房间。
然而我只觉得晒得脑袋更加疼了。
晃了晃脑袋,我站在门口思考了一下,终于从回忆里扒拉出来出门需要做的准备。
首先,买东西需要钱。
那么
我需要准备一只里梅。
“对,就是这样。”
我右手握拳敲击左手掌心,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真不愧是我,就算发烧脑袋迷糊了,也没有忘记这么重要的事情呢。
左右四顾,我迈开脚步,朝着我觉得里梅可能出现的地方走去。
“里梅,里梅,你在哪里”
里梅正在厨房。
他弯腰取出冰冻住的食材,放到了面前的砧板上,随后不紧不慢地卷起衣袖,露出光洁精瘦的臂膀,才拿起一旁的菜刀。
手起刀落,动作熟练,很快地,食材便在他的手下分成了好几部分。
只是在这个过程中,却有几滴血珠溅在了他的脸上,顺着面庞滑落,留下清晰的血痕。
冰凉的触感让里梅意识到自己正在走神,察觉到这一点后,他处理食材的动作也慢了一拍,最后索性停下了动作,眉头微微蹙起。
此时此刻,这座宅邸里只有两个人。
诅咒之王并不在宅邸里,熟知主人性格的里梅也不会去窥探宿傩的行踪,更不必说去忧心对方的安全了。
他并不觉得当今世上有谁能够让自己的主人陷入生命危险中。
让他走神思考的,是这座宅邸里的另一个女孩。
他记得那个女孩还没有起床,而此时已经是正午。
小孩的身体是很容易饿的,而且对方已经错过了一顿早餐,所以里梅在想,他要不要给对方准备午餐。
事实证明,身体往往比大脑反应得还要快。
里梅不过刚刚闪过这个想法,他的身体就已经自发地转过身,将放置在不远处的菜篮拿了过来。
那里面是他今天早上出门时顺手买回来的菜。
菜篮正要放到案上时,他的眼神不经意间一瞥,对上一张被冰冻住的容颜。
里梅手上的动作停住了,菜篮顿在半空中,迟迟没有落下,并且在几秒后,又被放回到了原来的位置。
算了。
站在菜篮旁的青年微垂下眼睑,遮住了眼中的情绪,只能看到他面无表情的脸,还有侧脸的血痕。
在和女孩生活了一段时间后,以里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