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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第 112 章(1/9)
    我叫春石,春天的春,石头的石,是乐安公主身边最得力的侍女。

    当然,这是来琼州之后的事了,在京城时,我是公主身边四个贴身侍女里最年轻最没资历的。

    我不是公主府家生子,也不是累代的官奴,而是有一年,家乡遭了水灾,父母家人全都死光了,就剩我一个,于是只得自卖自身,辗转到了公主府。

    公主啊

    那种只在戏台子上看过的、据说是天底下最尊贵的女人、眼睛长在鼻孔上的人唉

    我第一次见公主,是隔着许多人,远远地望着,而那远远望去的一眼,便让我目眩神迷。

    只一眼便让我确信,公主是天底下最漂亮的人

    而后来,我又觉得,公主不只是最漂亮的人,更是最好的人

    她对人没有架子,她关心我们这种奴仆,她请先生教我们读书识字,请绣娘教我们针织女红,她能跟府里的孩子们闹成一团,又能对着抚养她长大的冬梅姑姑耍赖撒娇

    她更温柔体恤着她看到的每一个人。

    那天,我在院子里洒扫那时我还是个只配扫地的小丫头,突然听到一个好听的声音“你叫什么名字好似没见过。”

    抬头,就看到了那张最漂亮的脸。

    然后就莫名其妙聊了起来。

    然后聊到导致我卖身为奴的那场水灾。

    不久之后,我再去打探我那被大水淹了的家乡的消息时,便听到说,朝廷之前一直拖着的赈灾粮食终于送过去了,而且,朝廷还派去了御史,彻查当地官员。

    十几日后,那御史带了满身血渍归来。

    我家乡那个欺压百姓、鱼肉乡邻,水灾到来时莫说救灾,跑得比谁都快的县令,被当地斩杀。

    而在御史回京第二日,我在公主府的花园看到了那位大人,他对公主说“幸不辱命。”

    御史走后,公主便唤人叫我,将我的卖身契还给了我,还给了我一包钱,说,我本不该如此,说我是好人家的儿女,若我愿意,她便叫人送我回乡,若我不愿,也可继续留在府上,只做雇工一般,等到以后嫁人,也是以良家的身份出嫁。

    我毫不犹豫地选择留下。

    并且发下誓一定要成为公主身边最得力的大丫鬟

    以我在人牙子那里听到的说法,按说我这样外来的出身,是不大可能得到贵人的重用的他们总是更喜欢用那些仆人生的仆人,但是,公主岂是一般的人

    我脑子不算聪明,读书读不好,针织女红也学不好,冬梅姑姑总说我笨,但是,我梳头学得好凭着一手梳头的好手艺,我被冬梅姑姑看中,做了公主的梳头侍女,勤勤恳恳,本本分分,终于成为了公主身边最厉害的最得力的嗯,梳头侍女。

    我可是要一辈子给公主梳头的人

    没错,我就是这么没出息,觉得给公主梳一辈子头便是天大的成就了。

    去琼州时,公主问了公主府的下人们,问谁愿意跟她去琼州。

    琼州啊,那么远那么远的地方,而且听说那里蛮夷瘴疠满地,鸟不拉屎又九死一生的地儿,说实话,但凡日子过得好点的,谁愿意背井离乡地去那么远的地方

    哪怕公主对我们这些下人一向很好,也有许多人并不愿意离去,尤其拖家带口的,上有老下有小的。

    最后,公主府上千人,愿意跟去的,只有寥寥不到四百人,这还是算上那些完全听命于公主,公主去哪儿他们就去哪儿的侍卫。

    当然,冬梅姑姑夏枝姑姑秋果姐姐和我,我们四个平日最亲近公主的人,自然是异口同声都说要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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