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央赶忙记下“我知道了,这就”
后面的话,随着秦央的视线触及赵维桢袖中露出的金镯时戛然而止。
秦央呼吸一顿“夫人你这镯子”
赵维桢一愣“镯子怎么了,可是有问题”
不至于吧,这是吕不韦送的,他还能送什么奇怪东西不成
秦央“看着好贵啊。”
赵维桢“”
先秦时期人人尚玉,很少有人会佩戴金镯。而且赵维桢这腕子上的镯子,看起来还是纯金的,这么从袖中露出明晃晃一角,简直要闪瞎秦央的眼。
把他卖了都不值这么多金子
而且
可恶,身为工匠,秦央一眼就看出来这金镯上的花纹来自蜀地。
不仅精致,而且繁复,小拇指甲盖这么宽的镯子上简直要画出一幅画来。秦央不禁就对同行羡慕嫉妒恨起来这手艺太也过精湛了吧。
不止技艺要求高,肯定也废眼,难道蜀人真的如传说那般眼睛都凸出来,看得比中原人更清楚不成
“这镯子做工精妙绝伦。”
秦央实诚地夸赞道“很配夫人。”
吕不韦就是这个时候走进工坊的。
他只是刚好路过,想着可以在工坊稍作等待,方便捎赵维桢一程。
然而前脚跨进门槛,后脚吕不韦就看到秦央盯着赵维桢的金镯不放,说了那么一句“很配夫人”。
人前总是清隽温和的吕不韦,一张白净亲切的面孔,当即黑了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