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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范希的合同(2/4)
被斯塔克斯破坏。

    终场结束的哨声响起。

    拿到13分10助攻3篮板1抢断的范希得到老大哥们的摸头杀,粗暴的他们可一点都不担心把小老虎摸成吊睛秃顶虎。

    范希作为团宠,也习惯这种待遇。

    此时的他喜笑颜开。

    因为他在这场比赛得到了320积分。

    是他有史以来得到最多积分的一场比赛。

    积分累积的规则是按照上场时间来的。

    范希这场比赛的统计上场时间是28分24秒钟,但实际比赛时间超过了72分钟,按照比赛每30分钟得到40积分的规定。

    他这场比赛就收获80积分进账。

    同时,因为他最后时刻的准绝杀,同时解锁压哨绝杀和力挽狂澜两大勋章。

    所以,加倍两次,几何倍增。

    从80积分变成160积分,然后倍增成320积分。

    “如果每场比赛都能这样该有多好啊。”范希内心里这么想着。

    这样一来,说不定不用到季后赛,就能把基本突破给解锁了。

    范希对于实力的渴望已经达到40岁单身女人的级别。

    不说坐地吸土,也是如狼似虎。

    在前往迈阿密的飞机上,范希终于通过笔记本将长达46页纸的合约确认。

    这份合约是欧美顶级律师事务所外加华尔街顶尖会计事务所拟定的,双方的团队都锱铢必较,基本上抠不出任何字眼。

    双方签订的将是一份长达10年的合约。

    但双方,在第五年合约履行完毕时都拥有跳出合约的权力。

    在前五年,范希每年固定的代言费用是60万美金。同时,他将拥有斐乐为他开创的全新子品牌签名鞋。

    如果范希在赛季中,获得最佳新秀、最佳新秀阵容、全明星阵容的任何一项,范希将自动获得分成权。是球鞋利润分成的百分之10。而且,特别注明不得少于销售额的百分之一点四。

    在此基础上,如果范希进入当赛季最佳阵容、最佳防守阵容,球鞋利润分成将以百分之十的比例向上提升,与此同时,范希方提出的不得低于销售额的比例也将倍增成百分之二点八。

    而在完成前两者的前提上,率队进入总决赛并且当选总决赛。球鞋利润分成将再次倍增,球鞋利润的分成将从百分之二十倍增到百分之四十。相对应的,范希方提出的底线也倍增成分成不得低于销售额的百分之五点六。

    以销售额一个亿美金为例,只要范希进入全明星、然后进入常规赛最佳阵容、并且成为总决赛。他至少能得到560万美金。

    这三项的难度非常高,斐乐可以说是用心良苦。

    但是,560万美金的代言费用其实也非常高了。

    与此同时,如果范希得到周最佳球员也能奖励现金五万美金,如果得到月最佳球员,则可以得到10万美金。赛季助攻王、抢断王、得分王、篮板王则奖励20万美金。

    另外,得到全明星票王,奖励30万美金。在全明星赛上得到,奖励10万美金,在全明星周末得到任何一个分类奖项,比如扣篮王、三分王,也将获得6万美金的现金奖励。

    得到常规赛,奖励100万美金。

    合同捏的非常细致。

    最重要的是,在这份合约里。

    有一个非常强势的条款。

    如果范希在前五年蝉联总决赛或者蝉联常规赛,他就有资格选择跳出这份合约,提出成立正式独立的品牌,成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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