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
“知道了知道了,我能有那么蠢吗”
凌小二躲在浴室里打电话,显得相当的不耐烦,说起凌小三,也就只比凌姿大4岁,今年才18岁。
她进入酒吧一条街还没几年,去年听说背着自己老公,爱上了一个男人,每天都厌恶透了这个地方,是凌家几个姐妹中,最想要早点离开酒吧一条街金盆洗手上岸的凌家姑娘。
甚至这样的迫切感,比凌阿大都还要急切。
因此凌小三脑子里,整天想的都是怎么戴罪立功。
上次去凌姿的学校找凌姿,希望凌姿回凌家看看凌旭,想把凌姿骗回凌家的也是凌小三。
因此,凌姿在酒吧一条街准备救凌小七的事情,是绝对不能让凌小三知道的。
交代完了凌小二这件事,凌阿大又问道
“不过话说回来,小二,你到底知不知道小七在哪里你现在是老板面前的红人,正是能给他赚钱的时候,你打听这方面的消息比我灵通一些。”
“搂池呗,除了搂池还能去哪里”
凌小二坐在马桶上打了个呵欠,一只手拿着手机,另一只手看了看自己镶满了碎钻的手指甲,一脸无所谓的说道
“不过搂池那地方,也不是什么人能够随随便便进去的,凌小四要去的话,也正好自投罗网了。”
她说的极为无所谓,丝毫没觉得跟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两个妹妹,一个即将没命,一个即将走入无尽的黑暗漩涡。
这两个妹妹,仿佛跟她没有什么很大的关系一般。
说白了,凌小二心中的麻木,可能比凌阿大更甚,不就是这样一个垃圾一样的地方吗所有的人都是垃圾,连她凌小二不例外。
所以人死人活又有什么所谓呢活着的人,也只不过比死去的人晚死几年罢了。
所以及时行乐不好吗不过是在酒吧努力工作而已,至少自己享受了,日子过得舒坦了,只要听老板的话,不逃跑,乖乖的老板赚钱,人生还是挺有保障的。
除此之外,看着那些男人捧着她,哄着她,总比回家面对一个长得帅,但一直吃软饭,一直恶心她,还从来不给她任何好脸色看的丈夫要强很多。
所以凌小二觉得没什么可挣扎的,她到现在为止,都觉得凌姿就是个傻叉,胳膊拧得过大腿
更何况,还不是大腿,还是蒋多这样一个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