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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节 凶手(2/4)


    大学是一个半开放的社会,我很快发现这里的一切与我想象中格格不入。

    军训的时候,我因为不会叠被子,被同宿舍的女生嘲笑。尽管后来她们花了一个多星期手把手的教我,我还是对此耿耿于怀。

    我不会洗衣服。

    这不是我的错。在家的时候,父母为了让我好好学习,从不让我做家务。

    很快,我在大学班上成了“名人”。同学们管我叫“公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那种。

    我不认为这是一个带有侮辱性质的外号,毕竟在我看来,家里的经济情况不错有两套房子,父母都是公务员。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进了大学我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能人。

    就说班上的女生吧超过百分之八十都是各省高考精英,学习成绩优异,精通英语,甚至还有法语、德语和日语。后来我才知道,她们从小就接受强化训练,钢琴和绘画功底极强,完全可与艺术专业生媲美。

    这一切都是为了出国留学做准备。

    比起她们,我什么都不会。就算是英文,我也远远达不到收放自如的口语化程度。

    当然,考个六级是没问题的。

    她们家里非常有钱。父母不是企业的,就是有着极其深厚的家世。“一幢楼”和“半条街”是她们平时调侃,用于衡量彼此家产的代名词。

    都说人是以阶级进行划分。与她们这些真正的富人比较起来,我这个“公主”只能算是赤贫。

    如果只是这些也就罢了。我不是一个争强好胜的人,就算在她们当中属于垫底,我也不会有太多想法。

    军训,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转折点之一。

    教官很帅,棱角有形,不苟言笑,非常刻板,充满了男人味的那种。

    在此之前,我从未有过喜欢的人。初中和高中我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有男生给我写过小纸条。原因很简单我长相一般,与“漂亮”这个词基本无缘。

    校服是一种很土的东西。以前上学的时候从未有过这种感觉,后来经历多了,我才发现国内很多学校的校服简直就是垃圾,最大限度释放出丑陋,从款式和颜色等方面,从根本上掩盖了“美”这个字。

    我是上了大学才开始穿热裤和裙子。

    高中的时候根本不敢穿,谁要是敢在学校里这样打扮,班主任立刻把你叫到办公室严厉训斥,打电话叫家长领人。

    刚进大学的时候,刻板的我根本不知道如何挑选衣服,不知道如何释放自己最美丽的一面。

    看着别的女生在教官面前嘻嘻哈哈,谈笑自如,我感觉心里被针扎了似的疼。

    这不能算是爱,只是一种对爱情的懵懂。

    父母每次都会在电话里叮嘱好好学习,考试拿高分,以后才能找到好工作。

    他们的想法不能说是有错,只是太老,太顽固,已经不适合这个全新的时代。

    宿舍里的女生晚上会出去喝酒,尤其是周末,一去就是一个通宵。

    她们谈论最多的话题,就是有钱的男人。

    是的,你没有听错,不是男朋友,也不是未来的丈夫。

    每次她们谈论这些话题的时候,我都坐在旁边安静地听着。我知道自己没有发言权,毕竟我和她们之间存在着很大区别,那是我从未体验,更不要说是进入的陌生世界。

    大三的时候,我恋爱了。

    那是一个来自北部山区的男生。个头很高,黝黑的皮肤,带着一副眼镜,是校篮球队的主力。

    他和军训时的教官有几分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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