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那是全美犯罪率最高的城市盛产像小丑那样的疯子
即使在哥谭长大的迪克无法对这座蝙蝠侠拼命守护的城市产生什么美好的评价,也无法捂住良心说这是一个好地方。
迪克此刻的心情复杂得想对克劳斯说一句“我代表蝙蝠侠谢谢你的喜欢”。
也许是迪克的表情过于古怪,克劳斯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说了一些令别人难以理解的话,但是他也懒得解释,干脆转移话题“总之,我先带你在这个分局里走一圈吧。”
当听说他会有一个年龄比他“小一点”的搭挡时,克劳斯提不起一丝兴趣。如果每三年就是一个代沟的话,那么他跟这个搭挡之间会有无数的代沟。
警察这份工作他已经体验得差不多了,在bhd待了两年,一个警探可以获取的成就他都达成了,以后再不会有什么挑战。
而且因为容貌不会改变,这意味着他不能在同一个地方待太久。
他可以随时辞职,没有任何包袱。
事实上,克劳斯最近的确有考虑过辞职,混在一群平凡的人类里的日子实在不能再枯燥,他亦无意混到更高的职位去,不然也不会拒绝那些想挖走他的fbi。
然后就来了一个不怎么平凡的人类。
用人类的说话来形容,迪克大概就是一块散发着甜腻香气的人形自走甜甜圈,克劳斯想不注意到他都难,可惜他不是一个甜食爱好者。
如果他带来一些有趣的事情,那就更好了。
走在前面的克劳斯毫无预兆地停下,迪克险些就撞了上男人的后背。
克劳斯忽然问“你见过蝙蝠侠吗”
迪克一时三刻不知道该回答“有”还是“没有”,于是反问“为什么这样问”
“没什么,你以前在gcd工作,我想你可能会见过他。”
迪克犹豫了下“嗯,见过。”
片刻,迪克问“你去过哥谭”
克劳斯点点头,之后就没再说话。
迪克心里疑惑,对很多人来说蝙蝠侠只是一个都市传说,然而克劳斯的口吻听起来却不曾怀疑过这件事,就像蝙蝠侠对他来说是个真实存在的人物。
难道他亲眼见过蝙蝠侠
不过他看着男人轮廓分明的侧面,觉得就算他问了都不会得到回答。
他们刚走完一圈,克劳斯遇见了从证物室出来的班森。
当他看清楚老警探手里的东西时,眼眸里掠过一抹幽光。
克劳斯叫住了他“班森,普林斯大道215号的案件有什么进展”
“死者的身份是街头黑帮的成员亚当哈德森,他的妻子和儿子在一个月被其他的黑帮成员所杀,原因是哈德森偷了一批货物。”班森回答,“但是由于现场没有找到其他人的dna,无法追踪到凶手,只能从哈德森生前认识的人入手了。”
顿了顿,他又半开玩笑地说“如果还是没有方向的话,就只能是自杀了。还是说你想接手”
按照规则,破不了的案子要么被重案组接收,要么纳入为悬案,但是19分局有另一套做法扔给克劳斯奥德里奇。
毕竟克劳斯的破案率几乎高达百分百,别说布鲁德海文了,在全美也是no1的。其他警探无法破解的案子,一到他手上便迎刃而解。
这个男人是公认的天才侦探。
克劳斯笑着拒绝“这就不用了,我手上还有其他案件。”
“聪明的决定,我最近因为这案子被一个奇怪的人缠住了。”班森露出纠结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