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 沈林欢从不会承认某种东西对自己很重要。
从来都不。
喜欢是可耻的,重要意味着别人可以拿这个拿捏她。
程之琳惯会这一招,沈林欢至今仍记得周芙送自己的第一份生日礼物, 是一个小摆件,她珍而重之地放在桌子最显眼的地方, 总是会不经意地摸一下。
有一次, 程之琳因为她耽误了一节钢琴课, 而追到她房间骂了她二十分钟,最后,她把那个摆件狠狠摔在地上,用一种居高临下的语气, 俯瞰她, 脸上带着掌权者的轻蔑,她把惩罚说得像是恩赐一样, “这是给你的教训, 你以为我是为了谁是我在学吗还不都是为了你好,不你让你痛一下,你是不会记住的。”
她面对着一地的碎渣, 哭不出来,她只是把碎片一点一点都捡了起来,放在盒子里, 藏在柜子最深处, 再也没有拿出来过。
渐渐就学乖了,保持漠然, 情绪往里收。
这样最恰当, 别人看不透她的真实想法, 也就无从揣测她的喜恶。
这样就不会被人拿捏。
生活如此, 商场上更如此。
然后慢慢,习惯就成了一种本能。
可是沈林欢如今,违背了自己的本能,她发觉,自己比想象更喜欢陆尧。喜欢到,不想看他有一点难过。
这种话,原来说出来并不难。
而陆尧也不是程之琳,他不会打压她的喜好,诋毁她的爱意,嘲讽她的喜欢。他是最亲近的人,但不是会伤害的她的人。
他是可以信任的人。
陆尧紧紧抱住了她。
“沈林欢,你很好。”
真的很好。
沈林欢做了一夜的梦,梦里琐碎凌乱,但是却不是噩梦。
她记得自己好像又梦到了那条大鱼,大鱼把脑袋抵在她脑袋上,他们在海上漫无目的地飘着,海面平静,一眼望不到头,不知道会飘去哪里,但好像也没所谓。
她很少有这样轻松的时候,像是卸下了什么负担。
沈林欢醒过来的时候,陆尧已经起了,她先接了个电话,研究室那边有了消息,说有了些新成果,会拿成果去参加下个月的科技交流展。
沈林欢应了声,说自己有空会过去看看。
她洗漱完才下了楼,问保姆,“陆尧呢”
保姆笑了笑,冲厨房抬了抬下巴,“先生说给你做早餐呢”
他这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怕是连厨具都分不清吧
沈林欢持怀疑态度,煮了两杯咖啡,端了一杯捧在手心,去厨房看他在搞什么。
陆尧卷着袖子,正好端了餐盘出来,指了指餐桌“吃饭了。”
早餐是三明治,沈林欢把咖啡端给他,然后在他对面坐下来。
“怎么想起来做早餐。”沈林欢把自己那份拖过来,有些迟疑地看了一眼。
这么简单的食材,应该不至于味道太离谱。沈林欢猜想。
陆尧看了她一眼,“这不是做了错事,表现一下。”他笑着,眉眼深沉地看着她,昨晚的一切像梦,那会儿大脑发胀,只余下沉重。
这会儿才有机会琢磨那些细节,沈林欢这个人,你撬一点,她吐出来一点,你撬一点,她再吐出来一点。你永远也不知道,她有多少东西藏在那张冷漠的面具下。
“哦。”沈林欢咬了一口,以示鼓励。
陆尧抬眸看她,期待地问“怎么样”
沈林欢仔细品尝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