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的时候很多事情我们都是偷偷做的。
偷偷喜欢一个人,偷偷牵他的手,偷偷吻他,生怕被被人知道,也怕被对方知道。
亦步亦趋,小心翼翼。
正是这样的“偷偷”,让我们错过了太多。
叶怀秋说“你的初吻早就没有了,十几年前就被我这个小偷给偷走了。”
我的呼吸因为他的几句话就变得粗重起来,天知道我这些年有多懊恼没在当初吻他一下,如果可以,我巴不得回到那时候让他收下我的初吻,还可以买一送一。
“我坏吗”叶怀秋问我。
我一把抱住他,吻他的头发。
暴雨过后,他的发丝也冰冰凉凉。
“我荣幸之至。”这是一句肺腑之言,我却不知道应该用什么语气来说才能让自己看起来更加诚恳。
叶怀秋笑,笑得很轻,然后推开我说“那也是我的初吻。”
他说“你倒是也不亏。”
我应该带他回家,或者说,必须带他回家如果他愿意的话。
“怀秋,”我说,“等会儿你有别的安排吗”
“你要邀请我”
“对。”我该怎么厚颜无耻地说我想带走他带他回到我那个用不低的价格买来的二手房里,在我新换的双人床上接吻
这么想来,我真的够下流。
以前但凡有人说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脑子受欲望驱使我都会试图反驳,毕竟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因为寂寞碰过任何一个我不喜欢的人,可是这种自控能力到了喜欢的人面前分分钟就被碾碎了,碾碎成烟灰,被风吹得残渣都不剩。
我没有办法抑制自己对他的渴望。
我是他最可耻的故人。
叶怀秋并不问我要去哪里,甚至都不多思考,直接就点了头。
我拉着他的手往楼下走,没有粉刷过的墙面不知道被谁用粉笔写了大大的“翡翠岛”三个字。
“你不是说等外面的积水排干净再走”
“不等了。”那不过是借口,想留下来多和他待一会儿的借口。
有积水,我可以背着他趟着水过去。
没有车,我们可以牵着手走回宽阔繁荣的马路上。
到了现在,那些好像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叶怀秋带着我的青春我的初恋回来了。
我们快步下楼,没有修好的台阶让人有些眩晕。
叶怀秋说“周籍,你把我手捏疼了。”
我微微放松了一些,听见他在我旁边笑了两声。
到了一楼,还没走出这栋烂尾楼,我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手机铃声回荡在空旷的烂尾楼里,即便此刻不是午夜,也仿佛午夜凶铃。
我不想接,因为对于现在的我来说,除了立刻带他回家,没有其他任何重要的事。
但叶怀秋说“周籍,你接电话吧。”
他说“不管是什么,都不要再错过。”
叶怀秋话里有话,我掏出手机的同时,还把他搂到了怀里。
平时的我真不是这样,或许说来他都不会相信,同事们给我的标签是冷漠、难相处。
同事们的聚会我从来都只是去打个照面就离开,不跟任何同事有工作之外的私交,平时只扫自己门前雪,按时上班准时下班,别人的工作我甚至不会顺手帮忙。
他们说我身上没人情味儿,有的就是苦兮兮的烟味儿。
被定义为没人味儿的我此刻像只癞皮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