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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第15章(3/3)
教师。前者住在雇主家中,他们也教授家中的男孩子,直到他们的年纪够去预备学校或者公学,对于女孩子则从幼年教到十多岁的年纪。后者则在白天来雇主家中上课。

    女教师其实是孩子母亲的替代品。她也不一定需要知识广博,而是注重言行举止是否,能成为孩子的楷模。而且,她所处的社会地位也十分重要。理想的女教师人选,是牧师家庭出身的孤儿,政府官员的寡妇,以及其他出身良好,但是为生活所迫而出来工作的女性。

    许多女性想成为家庭教师,尽管这个职位的薪水非常低。理论上,女教师的地位是和主人平等的。她在孩子的房间旁边有自己的卧室。如果她的卧室是在阁楼上,至少她有单独的房间,不像其他仆人共睡一个房间。一般称呼女教师为某某小姐,而她称呼孩子们也直呼其名,并不像仆人那样称呼小姐、少爷。她既不是家庭成员也不是仆人,因此身份有点暧昧不明。她和孩子们一起吃饭,并不与主人同桌。她也经常受邀在饭后和家人一起去客厅休息,但是也许会感觉不大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