烛台快燃到了尽头,也没人剪烛花,光线昏暗,闻致的袖口不小心扫到桌面上搁置的玉簪,簪子坠地,吧嗒一声碎成几截。
闻致皱眉。这根簪子他用了好几年,骤然碎去,早起的心情更是糟糕。
辰时要去神堂祭祀先祖,然后再分食祭祀用的酒肉,以获取先祖的庇佑。
忙忙碌碌至黄昏,府中下人们抢着挂灯笼放炮竹,向侯府主子们说吉利话讨喜钱,闻致素来不爱参与这种热闹,独自回房看书消磨时间。仆役们不敢在闻致面前造次,只是围着明琬闹腾,吉利话一句赛一句响亮,使她半晌不能脱身。
不多时,书房外传来极轻的叩门声。闻致以为是小花,不假思索道“进来。”
轻快的脚步声靠近,明显不属于小花。
闻致抬眼,看到明琬穿着一身鲜亮的茜红色新衣而来,挽着小髻,带点婴儿肥的面容如暖玉凝脂,乍一看,颇有几分灵动的可爱。
“不在厅中呆着,来这作甚” 闻致反正说不出几句好话。
“想请你写几个福字,贴在门上。”明琬将手中的红纸轻轻搁在书案上,怕闻致不同意,补充道,“丁叔说,世子的字颇有风骨,写出来极好看的。”
闻致神情冷淡,没有回应。
明琬知道读书时最忌思绪被打断,以为他定会拒绝,正想说“算了”,却见闻致搁下书卷,沉默着伸手取走了她手中的红方纸。
“研墨。”他执笔命令。
“噢,好。”明琬心中一动,有些受宠若惊。
闻致今天意外地好说话,明琬蹬蹬蹬绕去一旁滴水研墨,又蹬蹬蹬跑过来为他铺好镇纸,忍不住拿眼瞥他,越看越上头,总觉得他今天和往常不太一样。
看了许久,才恍然发现他今日没有束簪,只用一根玄青暗纹的发带绑了一束头发在脑后,其余的如黑墨般自肩头垂下,耳后一缕坠在胸前,垂下的眼睫盛着日暮的光,给他过于深邃冷冽的轮廓平添了几分柔和,极富少年气。
他修长的指节握着羊毫笔,行书落拓不羁,一气呵成。明琬随意问道“今日怎的没有用平时惯用的白玉簪”
闻致落完福字的最后一笔,将方正红纸搁在一旁晾干墨迹,方道“坏了。”
明琬噢了声,心道可惜,他看上去还挺喜欢那支玉簪的。
“碎碎平安。”她说了句吉利话。
又想起上元节是闻致的生辰,他暗中帮了阿爹一个大忙,这份礼物必须要送。可是,又不知闻致喜欢什么
正走神,磨墨的速度也慢了下来,闻致笔上润墨不足,落笔成了干树皮般的枯笔。他面露不满,将那张红纸揉皱丢在一旁,沉声道“叫头驴来研墨,都比你磨得好。”
明琬加快速度,趁机问道“世子平日,可有什么想要、或是喜欢的物件”
闻致道“没有。”
意料之中的回答,成功掐灭了明琬泛起的好奇。
每年除夕皆有庙会,乃是一年末最大的盛典。
早在前几日,姜令仪便和明琬约好了,除夕酉时于慈恩寺门口相见,一起去拜佛祈福。今年明家世道艰难,明承远又病体未愈,去寺中拜佛就当是求个心安。
“正巧世子也要去替大小姐还愿,不如与少夫人一起同行吧街上人多,相互也好有个照应,只是戌正前须得回来,还要吃年夜饭守岁呢”丁管事致力于说媒拉纤,极力撮合闻致与明琬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