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到伊多墨纽斯派人送来的银块后,姜流云就开始忙碌了起来。
伊多墨纽斯要求的是两顶银冠,一顶蛇冠,一顶鹰冠,用料必须要足,极尽精致华美。
苗人擅驱虫养蛊,被汉人视为邪道,且风俗向来与中原迥异,自古以来少与外人有来往,因而苗寨内的苗人一直以来皆过着自给自足的日子。
苗人无论男女皆喜好华美繁复的银饰,每一个苗家男子,或多或少都会一些制银的手艺,以便取悦喜欢的姑娘和未来的妻子。
姜流云父母早逝,自小和年长自己三岁的阿姐一起长大,阿姐虽然聪明能干,双手却不甚灵巧,使毒驭蛊信手拈来,绣花雕银一类的精细活却是做得一塌糊涂。
因而姐弟俩从小到大所佩戴的银饰,大多是姜流云亲手打的。
阿姐长大后嫁了人,所嫁的郎君却是个不会制银的汉人男子。
姐夫能耍得一手好刀法,却是连打个簪子都能打成飞镖模样,惹得邻里的族人笑话不停,不得已,姜流云只好继续为家里人制银的活计。
后来姜流云带着儿子离开苗疆独自生活,父子二人江湖漂泊,却也没有短了平日的穿戴,姜思钰从小到大身上所佩戴的大大小小的银首饰,但凡是平常苗家孩子有的,姜流云都会一个不漏的亲手给儿子备上。
然而这活虽然是做惯了的,却也不是一两日就能完成的,且伊多墨纽斯所送过来的银块未经铸炼杂质颇多,打眼看去灰扑扑的,必须再经过几次处理才能使用,这不得不让姜流云又忙碌了起来。
姜思钰从小看着阿爹做这些,耳濡目染之下也学会不少。
知晓阿爹如此急赶是为了早日进入神庙学习,便也沉默着主动接过了一些雕琢的活计。
姜流云见他做得有模有样,想着儿子如今也合该是学习这些的年纪,便也就放任了。
近十来天后,父子二人收拾好东西进了城。
城门的守卫认出了这对异族父子,很快通知了伊多墨纽斯。
伊多墨纽斯打开亚麻布的包裹匆匆看了一眼,神情带上了几分惊艳的满意。
他笑着看向姜思钰,“孩子,我相信你父亲是这克里特岛上最好的手艺人了。”
没等姜思钰答话,他又转向姜流云,“走吧,我已经和伊劳斯打过招呼,我们随时都可以过去弗洛瑞斯的神庙。”
姜流云点点头,一手提着包袱一手牵着儿子跟在他后面。
等进了神庙见到了大祭司,身穿红衣的大祭司一眼就认出了这一对不久前来参拜却没有留下祭礼的父子。
大祭司脸上的笑容淡了些,却还是开口让手下的祭司带他们到后面的房间安置。
神庙内免费的食宿,第二日一早和神庙的祭司们在饭厅里吃过早餐,姜流云便主动带着儿子和神庙内的祭司们做些杂活,等到下午时分,众人便一起跟着大祭司学习草药知识。
面对信众时脸上无时无刻不带着笑容的大祭司在教授时显得有些严肃,几个被抽查却回答不上所教授的药物知识的小祭司都当场受了打手板的处罚。
姜流云拿出随身携带的亚麻布和沾了黑颜料的细木棍,趁机将提及的几个药理知识记了下来。
大祭司虽然看不懂他所使用的文字,也打心底不喜欢他之前对弗洛瑞斯的慢待,但看到他这样好学的态度,神情不由微微温和了些。
父子二人很轻易便适应了在神庙内的生活。
神庙内的人际关系十分简单,一起学习的小祭司们大都是热情好学的少年,对这对话不多却做事利索的父子二人颇为喜欢,而神庙内地位最高的大祭司是个不爱揽权又乐于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