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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丞相(1/6)
    拿到这案子的时候, 秦归止曾经问东方俨,说你觉得这案卷该怎么判

    大夏的规矩是,所有判“死缓”或者“死立决”的案卷都必须送到京城来,由大理寺官员复核, 再递交刑部判决。

    判决完成之后, 这份死囚名单还要呈给皇帝过目, 最大限度减少冤狱和刑罚过重。

    东方俨皱着眉头看卷宗, 卷宗上还有当地官员写的批注。

    当地官员建议轻判,理由写得很冠冕堂皇“项王入咸阳,阿房宫连绵三月大火, 时骸骨如麻、哭声惨淡, 而项王不动声色,男儿心肝如铁是也。然垓下诀别之时, 生死破灭之际, 惟眷眷一妇人。乃知美色于人, 虽大智大勇不能勉。”

    说的是,项羽火烧咸阳之时,容色不敛, 绝对是个铁心肠的英雄。可是这样的英雄, 在生死之际, 唯一舍不下的却只是虞姬。

    所以说,面对美色, 男人犯下错误是人之常情,更何况这和尚做下错事, 完全是因为爱慕。

    至于那妇人, 古话说“不情不仇, 不仇不情”, 她的恨意必然是因为情爱而起。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这俩人还要做夫妻,还是轻判的好。

    虽然这和尚构陷良家子、毁人清誉、藐视朝廷法规,但还是判个缓刑,容他以钱财赎罪。

    东方俨那时正被派到大理寺去历练,复核复得一肚子气,说“这写的一派胡言,执笔判决之人指定脑子有点问题。怎么能判缓呢这种人罪大恶极,就应该判个斩立决”

    秦归止在一旁问“若你是当地执笔写判决书的官员,想要部里最终判此人死刑、皇帝也不驳回,你要怎么办呢”

    东方俨愣了一下,试探地指着“周氏入寺,案犯奉若神明”这一句,说“我把这一句改掉,奉若神明改成奸侮自如”

    要把和尚对周姑娘的“爱慕”,钉死成“色欲”,这就是一桩普通侮辱妇人的案卷了。

    秦归止问“那若是查起来,发现你写的案卷不实呢在陛下眼里,地方官员不如实上报,这罪名可比那和尚重多了。”

    东方俨愣了一下,赶紧起身,行了个礼“请老师教我。”

    秦归止指了指他案上摊开的案卷,说“人家不是已经做到了吗”

    东方俨低头去看。

    案卷上那些地方官员写的批注,刚才还被他斥为“愚蠢”。

    他们表现的越愚蠢,他作为仲裁者越想显示自己的权威,去改正他们的错误。

    如此荒谬的批注和出乎意料的轻判,不是地方官员的水平忽然断崖式下滑,或许只是因为同情周氏女子在他人如此荒唐的迷恋中受到的欺骗和侮辱

    故意拱火,就是想要这案子被判死刑。

    秦归止说“若你要做些什么事情,想要不留把柄、不被抓到错漏。最好不要去更改已经发生的事情,而是从看事情的角度上再做周旋。”

    这便是秦归止教他的。

    也不知道这位秦国师,是从何处得来的心得,在他的人生中,又是如何践行的这条心得。

    而东方俨之所以在大雾天出行,是因为他又碰见了一个十分棘手的案卷。

    一般来说,提到大理寺复核的案卷都是最近的。

    但是,东方俨手里拿着的这个卷宗,却是一桩二十七年前的旧案。

    时任丞相温公将这桩二十七年前的旧案召回重审,地方官员给的意见是“死刑”。

    案件的内容十分简单。

    说的是有个小姑娘姓刘,刘氏自幼丧父,和母亲一起寄人篱下,寄住在叔父家。

    刘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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