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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16(3/4)
已经到了白热化阶段,卫乐岚和陈宏方必然要走一个,可陈宏方到底姓陈,金伦是人家的,没有拱手让江山的道理。
    卫乐岚也是看明白了这点,与其费尽心思抢金伦这个烂摊子,抢到手还要时不时防备着对方反咬一口,还不如趁早另起炉灶。
    当然,卫乐岚就算要走,也不会走得无声无息。
    她虽然手底下留不下徒弟,但她公事公办还是很有一套的。当年金伦律师事务所进行公司化转型,就是卫乐岚在背后力推,而公司化转型后的律师池制度,就是卫乐岚敢和金伦提分家的底气。
    卫大律师本人确实不算好相处,但人在考虑职业发展的时候,肯定优先考虑公司的制度够不够公正,自己的能力能不能得到相应的回报,最主要的是,能不能分到案子,以及所得的薪酬够不够高。
    卫乐岚已经用她力挺多年的律师池制度证明,以上这些考量,她完全能保证,甚至于跟她走的人,完全可以获得更优厚的级别和待遇。陈宏方在做人方面确实比卫乐岚有独到之处,也更会笼络人心拉帮结伙,但是老派的师父带徒弟模式已经不完全适合于如今的市场化的现状,亲疏之下总是难以兼顾公平的。
    在金伦内部,陈宏方的人缘和声势无疑是有优势的。
    但是如果跳出金伦这一亩三分地,只讲业绩不讲人情,必然是卫乐岚赢了,一旦她从金伦撤出,带走金伦的半壁江山是不成问题的。
    卫乐岚自己是刑辩律师出身,受制于国情,刑辩在国内并不是最有前景的一行,很多人不愿意做也不敢做,但卫乐岚敢做,还做得很成功,她的成功在于她从不故步自封,从最开始就把刑辩当做一个平台,笼络值得相交的关系同时,以此起步,逐步扩展业务领域。
    楼漫云不动声色地回顾了一下这几年师父培养的业务版图就发现,一个中等偏上规模律所可以完成的业务,卫乐岚基本都涉及到了,而对于楼漫云,卫乐岚也专门给给她留了一个天降大任卫乐岚八成是想让楼漫云挑起文娱领域业务的大梁。
    怪不得她明知魏珊容的案子可有可无,但最后还是让楼漫云接下了。
    楼漫云作为卫乐岚的关门弟子,除了刚进所的大半年主要在做诉讼,后来就以非诉业务为主了,但她专业底子好,口才和随机应变能力都是上佳,所里其他律师忙不过来的时候,民诉业务她也能去撑个场开个庭。
    让楼漫云打离婚案,听起来有点大材小用的嫌疑,但事实上,由于魏珊容富商老公所处的资本圈,她的离婚案,绝不是夫妻间鸡毛蒜皮的拌嘴,财产分割也不是简单的将存款一分为二。他们的离婚更像是一种商业关系的拆分重组,再加上他们夫妻对文娱行业有过诸多投资,这个表面上的离婚案本质里是一场文娱业的法律拆分,普通的离婚律师根本做不明白。
    如果魏珊容不出变故,这案子对楼漫云来说,也称得上是一次很好的历练。
    但既然魏珊容出尔反尔,也没关系,卫乐岚有郎锦城这个在文娱行业混的如鱼得水的外甥,不愁没有案源可做。
    燕城电视台的案子就是其一。
    这案子是机会,也是考验。
    正因为有难度,所以才具有挑战性,卫乐岚也想看看自己这个带了许久的徒弟有没有独当一面的能力。如果做好了,毋庸置疑,未来事务所的文娱业务恐怕都要交给楼漫云了,这是个有前途又有钱途的领域。
    如果做不好,卫乐岚也乐见其成她认为成长的路上总要交点学费,对徒弟,她“交学费”的时候总是很大方。
    但楼漫云觉得师父这样的大方大可不必。
    她坐在郎锦城车子的副驾上思考了一会儿,已经有了初步想法。
    她很快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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