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批新书正是特里斯的血色残阳,以及李凡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
“特里斯的血色残阳,这本书一定会大卖,把它们摆放在最显眼的位置。”
“好的,我本来就是打算这样做的,那么李凡的新书嗯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摆放在什么位置好”
“李凡的新书就放在普通的新书架上就好了,书迷们并不看好,也不期待,我估计很难卖出去的。好在我们一共只进了50册,慢慢卖,应该还是能卖完的。”
“好的,应该能够卖完吧。”
“”
无一例外的,各个书店都将特里斯的血色残阳,摆放在了书店最畅销、最显然的位置。
而李凡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则可怜在被摆放在了普通的新书架上。
可见,所有的书店都把血色残阳当作了今天的主打,而福尔摩斯探案集则可怜的成为了陪衬。
等到各大书店开门正式营业之后,实际上的销售情况,也的确如两本书摆放的位置一般,一本畅销,一本陪衬。
畅销的自然是特里斯的血色残阳。
各个书店里,侦探们迷进店之后,几乎都是选择的购买血色残阳,而福尔摩斯探案集则很少有人购买。
不过,问起李凡新书的人倒是不少,他们虽然不打算购买,但他们很有兴趣确认一下,李凡的新书是否如期在今天发行了
另外,他们也很有兴趣知道李凡新书的名字。
“李凡的新书有的,的确在今天发行了,在那边的新书架上,名字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工作人员回答道。
“福尔摩斯”一众侦探迷们只觉得,这个名字似乎有些熟悉。
仔细一想,想起来了,在一个星期之前的侦探小说节活动现场,李凡说他有一位侦探朋友,住在贝壳街上,那位侦探朋友的名字,便是叫做福尔摩斯。
当时大家还不太明白,现在明明就已经没有了“侦探”这个职业,李凡为什么还要说他有一位侦探朋友
现在看来,李凡所谓的他那位叫做福尔摩斯的侦探朋友,便是他新侦探小说的主角了。
把自己小说里的虚构人物,称之为自己的朋友,一众侦探迷们只觉得颇为的好笑,也颇为的不理解。
这未免有些入戏太深了吧
他们现在又哪里知道,在不久之后,他们总是要去到,那条叫做贝克街的街道上走一走,以期待能够邂逅那一位,叫做福尔摩斯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