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要不是凑巧,或者说是打探到了他会来这边,那林诗雅的运气就实在太好了。
私人时间,总是会过的很愉快。
大约一个多小时之后,林诗雅一脸满足的幸福走了。
包里除了那罐红茶外,还有几张纸,上面密密麻麻满是潦草的字迹,其中一张还是湿漉漉的。
但都被她当做宝贝收藏的很好,这可是她和高牧一个多小时努力奋战的结果,是两人之间你来我往之间激烈火花碰撞产生的结晶。
她岂能不爱惜,那张纸上的湿,就是因为在碰撞的最后一刻,在成果最终出炉的时候,高潮激情极度兴奋她不小心碰到了高牧放在一边的茶杯,里面的茶水渍泼溅在其上造成的。
还好高牧喜欢消灭绿茶,杯中的水少之又少,否则的话这张宝贝纸可就废了。
望着空无一人的房间,高牧再次整理起脑海中的思绪,和林诗雅聊的是一方面,但是这件事情想要实现,还需要其他方面的努力。
其中得到学校高层的支持,是目前最迫切,也是最需要的一个点。
高牧不求改变世界,更不奢望整个社会会因为这件事情在这方面恍然一新,但最起码希望能在魔都大,在母校的校园里能刮起这么一股清新又有利社会进步的新风。
想的东西已经想的差不多了,剩下就是怎么去做,如此一来继续留在这边也没有了任何的意思。
于是站起身,关掉灯,默默的掏出手机拨出一个号码:“在北大门等我。”
夜晚的魔都大校园谈不上有多安静,三三两两成双成对的人来来往往,或明或暗的不计其数。
大约是因为白天的那场大雨,这一晚的温度让人极度舒服,这又进一步的增多了在外面走动的人群。
高牧走了两步,便慢慢的小跑起来,夜跑也算是他的一个小习惯,之所以让丁厉把车开到北大门。
舍近求远,目的也是为了能多跑几步。
生命在于运动,他的回档是因为不运动,回档的奇点也是因为跑步,所以这一世他对于这六个字的理解,格外的透彻。
“咦,高牧,你怎么还在学校”
偶遇总是会在奇怪的时间奇怪的点发生,往北大门小跑的高牧怎么也算不到竟然会在此刻碰到刘梦。
“有点事刚处理好,这不准备回去吗你这是夜跑”
在遇到高牧之前,刘梦的速度要算是十的话,现在和高牧一个节奏的她最多只有三。
慢快之间差距颇大。
“嗯,只要是不下雨,我一般都喜欢晚上跑一跑。”
和高牧他们这些大学生不同,刘梦属于从部队半道入学,她的一些生活习性,早已经在部队你被打磨的雷打不动。
和其他人不一样,她是一天不剧烈运动一场,就浑身不舒服。
当然了,这既是常年训练的习惯,也是她保持自我的一种坚持。
是以,论身体素质,刘梦在他们班里绝对的鹤立鸡群,本身就是孤独的班花一朵,如此更是成为了铿锵玫瑰标志性人物。
以前追求她的人会被全班的男生同心协力的赶跑,之后因为内部的分化,这道防火墙不再坚固,加上学段的整张,从学妹学弟变成了二年级、三年级的老学张学姐,曾经的默契和潜规则彻底的消失。
于是不可避免的,刘梦的身边重新聚集了追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