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墨想着,找了一间茶楼坐下,说书先生正在中场休息,喝了一口茶,看着那小童收了一圈儿钱回到身边儿,这才开始放下茶盏开讲,讲那些奇诡的故事,讲这座城的历史,讲属于这个天下的那些辉煌典故。
“ 此城有三奇,一奇东西南北风,各种风格建筑糅杂城中,杂而不乱,各有其美;二奇武将所建,各处城池多是文官督建,唯独此城,为一将军所建 ”
听到说书先生说到这里,纪墨微微摇头,石碑还在,上面镌刻的工匠名字却不配被他们记忆,反而是那占了个名头的将军,成了建城之人,不过,也没什么好说的,谁让人家占了个名呐,领导嘛
说书先生的话没什么新意,涉及到这座城,顶多说说历史上的有名人物,为了这座城打生打死的,一些战场叙话,听起来就多有编造不实,引得众人随之一惊一叹,足见热闹。
纪墨听了几段,觉得没甚意思,就离开了茶楼在城中漫步,他的活动范围少有这样大的时候,局限在一室之内,方寸之间,哪里都不能去,觉得憋闷,可这样大的活动范围,他又不知要往哪里去,也有几分茫然。
从这一条街道走到那一条街道,再从城东走到城西,从天明走到夜色弥漫,看着家家户户亮起的灯火逐渐熄灭,纪墨走到了空无一人的高楼上,仰天望月,万古悠悠,何所归依
请选择时间,五百年,一千年,两千年,三千年
“五百年。”
城墙坚固,大概可以想想千年之后,人们该如何保护这样的古建筑了。
纪墨这样想着,再看到的就是一片红色,不是血色,而是喜色,有人嫁娶,满城飘红。
装饰在树上的红色丝带窈窕依依,红色的花球垂挂在沿街的各家楼侧,蜿蜒绵连,不知道用了多少红布才能扎出这样的效果。
“好生煊赫”
“正该如此,不然,怎能见这吴半城的厉害”
有路人在一旁私语,纪墨也在一旁听,听得这吴半城的厉害,他姓吴,名字却没人叫起,反而是这个外号深入人心,无他,真真正正的半城,这城中一半的商铺宅邸都是在他名下,可以说是当之无愧的地头蛇,朝廷来的官员都要看他脸色。
他的名声大到什么地步,这一次儿女婚姻,竟然是皇子保婚,从皇帝那里给他求了一个赐婚的口谕,吴半城家中无人当官,没资格得圣旨,仅仅这样一个口谕也足够荣耀了。
跟他做亲家的那位也不是什么低贱商贾,而是大将军孤女,虽然大将军已经战死沙场,为皇帝尽忠,但他的女儿还在,被当做公主抚养长大,到现在出嫁,也有一个正经的郡主之位,不是什么人都能轻易攀附的。
吴半城那仅仅是从商的儿子,竟然能够娶到这样的郡主,这已经不是祖坟冒青烟了,简直就是奇迹。
于是议论也多,说到吴半城的儿子是多么好运,才能够在皇子微服私访的时候与之结交为好友,又在对方遭人刺杀的时候有救主之功,凡此种种,都好像是一个主角的奇迹人生。
到现在,能够算作是一篇传奇的结尾了。
得皇子器重,娶郡主为妻,之后无论是当官还是从商,吴半城的儿子都已经不是普通商人可比的了。
这份好运道,也足够让人羡慕了。
撒喜糖的时候,不知道多少人都抢着要得一块儿,连大人都想要沾沾这份好运。
一场婚礼,满城喧嚣,热闹
纪墨跟着瞧了一场热闹,还“挤”过人群,专门去新房之中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