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慕瑾现在不能确定到底是怎么样的顺序,所以先把这个放下。她在附近找了一下,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租自行车的地方。
凶手在暴雪的天气出门,还提着一些重物,他不能将袋子丢在离自己太近的地方,也不能将东西丢得太远。
因为一是天气,在外面待太久肯定受不了。二是提着东西,交通工具不便利。
经过计算,如果是走路的话,光是在再三个点之间走动至少需要57分钟左右,还不包括从他的住所出发到达第一个抛尸地点所用的时间,还有回去的时间。
所以他应该是有一个交通工具,但是并不是小车之类的。因为如果有小车,他大可开远一些,直接丢弃到河里,更难让人发现。而不是选择丢弃在居住区。
程慕瑾想到的九几年的交通工具就只有自行车了。刚才她这是走路走了一遍,现在她试试如果是骑着自行车,会不会有什么不同。
于是程慕瑾就租了一辆自行车,再次将刚才的路线都再重复了一遍。
在转了一圈,从顺德路再次到达友爱路的时候她还突发奇想地模拟着凶手骑着自行车停在了抛尸点的垃圾桶旁,做了一个往垃圾桶那里丢东西的动作。
做完这个动作的程慕瑾脑中灵光一闪,马上将自行车停好,拿出手机查看了当时现场的照片,她好像知道了什么。程慕瑾嘴角上扬,看来今天这35c的高温天气下跑来跑去并没有白做工啊,她还是知道了。
既然是这样,抛尸的顺序现在已经能肯定了。
程慕瑾在她的本子上写上了顺德路友爱路平南路这样的顺序。
因为刚才在友爱路的那个抛尸点也就是当年的垃圾桶所在的地方处于一个v形的弯道拐角的地方,也就是v字的最尖端位置。
而v字最左边的那条线就是通往顺德路的,右边那条道就是同向平南路的。
当年这里虽然有一个垃圾桶,但是其实垃圾桶的容量比较小,大多数人都是直接扔在垃圾桶旁边。所以从照片可以看到在这个v形的路口垃圾桶左边和右边都堆放着垃圾。
当一个人从顺德路方向过来的要扔垃圾的时候,只会扔到垃圾桶的左边。因为我们扔垃圾的习惯一般都是走到垃圾桶旁边往前面一扔,然后离开。
而在当时的照片里,根据当时捡到垃圾的的清洁工指认,她捡到那个垃圾袋的方向就是在垃圾桶的左边。
也就是说凶手当时是沿着顺德路友爱路的方向骑着自行车过来,看到这个垃圾桶,在离垃圾桶还有一小段距离的时候把自行车停了下来,在这个拐角的左边将其中一个黑色垃圾袋扔掉。
所以他当时的活动顺序就是顺德路友爱路平南路。
凶手第一个去的点是顺德路,也就是在某种可能上来说,在这三个点中,顺德路其实是离他居住的区域是最近的,但是同时也应该足够远,让他所在的区域处于一个安全距离,太近了在排查的时候会比较容易查的出来。
那她现在就可以做一个地理画像,因为虽然凶手一共有七个抛尸点,但是他的抛尸时间和目的是不一样的,所以不能放在一起做地理画像。
根据地理画像的原则,凶手一般不会在离家或者公司等与自己有关的固定场所很近的地方抛尸,因为当一个地方出现了碎尸,最先要做的就是排查这附近的居民。而在自己家附近抛尸很容易被人认出来,这样太容易暴露自己。
但是凶手也不会在离自己固定活动范围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