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要回去,那也要看“老天爷”的安排,完全无法由她自己来决定。
所以她与其在那里矫情地犹豫要不要动用那些嫁妆,还不如省去这些时间,直接开干。
她总不能为了顾忌林淑婉“回来”之后的感受,就畏手畏脚地什么都不做吧。
同样地,如果现在有人在现代以她“林灯”的身份生活,为了生存做出一些改变的话,林灯也是能够理解和接受的。
总之不管以什么身份生活,只要活一日,她就要按照自己的心意好好地活。
中午彤云取了饭回来,林灯便从床上起来了。
午餐很简单,只有一碗面和一碟小菜,不过林灯却吃得很满足。
厨子做的片二川面条,是用提前腌好的蔬菜、猪肉片和竹笋做成的。
面条估计是现擀的,十分劲道。猪肉和竹笋搭配在一起,更是汤鲜味美,可口非常。
大冬天的,林灯愣是吃出了一头汗来。直到最后把汤都给喝了,她才满足地打了一个小饱嗝。
林灯吃饭的时候,彤云也取了她自己的饭来。和府里其他的下人一样,她吃的是咸菜面片汤。
不过比别人幸运的是,林灯给她“加餐”了。
她把自己碗里的肥肉都夹给了彤云。
彤云受宠若惊地说“小姐,这几片肥肉是我给厨子多塞了好几个铜元,他才特意给您加的,您怎么好给我吃呢”
这年头的老百姓普遍缺衣少食,肚子里没什么油水。
而猪肉大多是家养的,产量不高。物以稀为贵,所以大家都觉得肥肉是好东西。
“我最近不爱吃肥肉了。”林灯半真半假地说“快吃吧,下午还有的忙呢。”
彤云感动不已,感觉自家小姐最近对她越来越好了。
她特意把那几片肥肉留到了最后,细嚼慢咽地吃完之后,还舔了舔嘴唇,回味了一下肉味儿。
瞧她那副没吃过肉的样儿,林灯都觉得这丫头怪让人心疼的。
彤云却很知足地说“小姐您不知道,我在家里的时候,可是一年到头都吃不到肉的,更别提是肥肉了。”
“所以你娘就把你给卖了”
彤云是三年前被卖到林家的,那年她十二岁,据说当时她的身价不过十个大洋。
按说现在都是中华民国时期了,也算是“新社会”,买卖人口当然是犯法的。只可惜这种勾当永远都有人做,就连在现代社会都难以避免,更何况是在民国这个兵荒马乱的时候了。
“我娘她是个好赌的。当时赌输了,欠了人家五个大洋,实在是还不上,就把我给卖了。”
不知是不是因为小小年纪就出来做工的缘故,彤云说的明明是自己的故事,却好像事不关己一样,看起来十分平静“当时我娘说,只要把我卖了,不但能把家里的债给还上,还能留下一些钱,将来留给我弟弟娶媳妇我要是去了林家,还能有口吃的,不至于饥一顿、饱一顿,这样我们一家的日子就都能过好了。”
“结果呢”林灯猜测道“她把剩下的钱也都给赌输了”
彤云点点头道“赌这个字,一旦沾上了,不到家破人亡是不会罢休的。”
彤云平日里看起来都是一副懵懵懂懂的样子,林灯让她干什么,她就干什么。能说出这样“深沉”的话来,主要是因为这是彤云的切身体会,不可谓不悲痛。
林灯本还想问问彤云的娘现在怎么样了,但一想到彤云已经伺候了林淑婉三年,原主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