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王都, 实则像个村落, 且十步一狂风,百步一血雨,环境着实恶劣。
颁玉问“这是魔界最繁华的地方”
衔苍摇头, 钦佩道“是魔界最难生存的地方,大昭从前的权贵子孙, 都在这里,是他们特地将王都设在此处。”
“为何”
“魔界能种的地不多, 为了让更多人生存下来, 皇族才有此决定, 他们带领着军队士兵驻扎在天穹护最薄弱的边缘,为住在中央的大昭人抗风沙,守平安。”
颁玉疑惑道“如此通情达理的皇族,又是如何亡国的”
“十天十夜。”衔苍心口一痛,蹙眉说道,“再强的兵, 再为国为民的皇室,也扭转不了天意。”
他拉着颁玉躲进了一处建在地面下的小酒馆, 倒上一杯薄酒,叫来了这家店的老板。
一个穿着厚厚的皮袄, 浑身携着风沙味的老头走了过来。
“魔尊大人”老头凭穿着认人,揣着手道,“有失远迎,外头的风可真大啊”
“是啊。”衔苍指着颁玉, “这位外界来的贵客,想听听十日屠界的往事。”
老头叹息一声,拿出一把破旧的板胡,变拉边唱“水变作了血,太阳久久不升,天飘血雨,天边乌云滚滚而来,我们的神啊,她闭上了眼,从此孩儿们开始了流浪”
颁玉托着下巴认真听着,起先是觉得这凡人唱的有趣,后来,慢慢明白了他在唱什么。
琼华神殒身后,天飘血雨,水变作血,天兵带西边的大楚人从天而降,而大昭士兵们的枪刃全都软做了泥,他们只能逃亡,可不管逃到哪里,都会被天兵追到,他们的精锐在天兵面前,如同地里的大头菜,被天兵们一刀收割,追在后面的西楚人有新神撑腰,又有天兵助阵,各个猛如虎,因而大昭人节节败退,到最后,退无可退。
“那些天兵不怕火不怕刀,更是长生不死。”
“后来,一些人怕了,怕极了,跪地求饶,做奴隶也行,求天饶了我们。如果是哪里惹怒了天,那也应该惩罚我们的皇上,大昭的皇室才对。”老头放下板胡,揉了揉眼,“那十日,对大昭人而言,是地狱。我现在还记得,皇上那时的神情,是那么的悲伤无助。皇上带着所有的王公贵族跪在通天台,大家吟诵祭神后,齐饮了鸩酒。皇上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他握着御剑,摇摇晃晃检查着通天台上的尸体,因奶娘不忍,尚在襁褓中的皇孙未沾鸩毒,还在哇哇大哭”
老人浑浊的眼睛含着泪,说道“皇上闭上眼,御剑慢慢刺死了皇孙后,悲痛而逝。”
衔苍给他递上了一方手帕,老人接过擦泪,抬头,见颁玉只是一脸好奇,并无悲意。
颁玉问道“既如此,你们这里的皇族,又是从何而来”
老人神色复杂,缓缓说道“是三皇子的。那是我们大昭最荒唐的皇子,喜喜招妓逛那烟花柳巷,骨头也是最软的,那十日,最先哭着让皇上投降求饶的就是他,可没想到,唯一活下来的皇族血脉,也是他留下的。”
“如今贵客看见的大昭皇室,就是三皇子养在外面的名妓所生。皇上应该知情,可那日通天台上饮毒酒,却未让人捉她来或许是不承认她肚子里的是皇家血脉,又或许,是想留下一线生机吧。后来,我们被魔尊所救,那名妓在魔界诞下了孩子,是个男孩儿,孩子渐渐长大,很出色,还练出了一支军队彼时,大昭人一盘散沙,有想在魔界偏安一隅凑合生活下去的,有想回故土的,有想站着回去的,也有想跪着回去的,彼此之间矛盾战乱不断,需要主心骨,是他站出来,安定了大家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