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锦书被周洲哄得很高兴,笑着说道,“我爸这个人很老实,只说实话的,你放心,他干很多事,都特别在意我的感受。”
“例如”
沈锦书“例如,当年我妈很忙,我爸还停职了几个月,去深市追我妈,就是因为想给我一个完整的家,我当时闹着要爸爸妈妈在一起,所以我爸就顺着我了。不过,你也知道结果了,我妈事业心太重了,不愿意复婚。”
周洲和沈锦书一边去商场买见面的伴手礼,一边询问起郑成建的更多的事。
周洲很早就知道沈锦书的抚养权在沈芷君那里,他更多的是关注沈家的事,对郑成建了解的并不多,这个时候仔细听着沈锦书的话,分析起来郑成建,并且在心中通过这些事件,勾勒出郑成建的形象。
周洲在见到了郑成建的第一眼,就明白了,为什么沈芷君第一次见到自己,就脸色不太好看。
郑成建四十多岁,没有中年老男人的那种油腻之气,头发乌黑茂密,穿着衬衣西裤风度翩翩,加上还有一身好皮囊,看上去像是三十多岁的成功人士。
周洲穿得没有那么老成,毕竟他只是大二的学生。五官也和郑成建并不相似,但是两人的神情有些相似。
总是试图观察周围的环境,试图通过微表情解析出一个人。
周洲的从小爱好就是观察人,所以他很清楚人与人的不同,也因为这种能力,被夸高情商,交际能力很好。
在他认识了沈锦书,就利用了这种能力得了沈锦书的喜欢,现在看着郑成建,他敏锐地察觉到他们是一类人。
所以沈锦书的那些话去掉了美好的滤镜,事实应该是有些不堪的。
郑成建想要挽回前妻,不是为了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而是看中了沈芷君的钱。
这才符合逻辑,也知道了为什么沈阿姨对自己冷脸,周洲有些后悔,要是不听姐姐的那些话,先从郑成建这边着手,再去见沈芷君反而会更好。
沈锦书这种女孩子,用整个大学来攻略,都不为过。
沈锦书并没有感觉到父亲和男友的眼神交锋,笑着说道,“爸,你怎么在家还穿得这么正式,这样多不舒服啊。”
“这也是礼貌,毕竟要见你男友,叫周洲对吗理工大学的高材生。”
“郑叔叔好。”两个心怀鬼胎的男人握了手。
等到进入到了屋内,沈锦书吐槽“我妈现在都不穿这么正式了,在家里还是舒适点。”
两个男人眼神交错,很快就飞快移开,周洲先开口,“说起来我一共见过沈阿姨两次,第一次她是刚商务谈判完,和电视里一样,第二次她就坐在我旁边,距离我不到一米,我都没有认出来。因为沈阿姨穿得太年轻了,我还以为她是大三大四或者是研究生学姐。”
沈锦书捂着嘴笑了起来。
郑成建连忙问道“怎么回事”
“当时是我参加的话剧社的表演,我妈穿得太年轻了,然后编了发,看上去像是学生一样。”
“沈阿姨很年轻,很漂亮。”周洲笑着说道。
郑成建本来是不太喜欢这个和自己有些相似,心里藏着野兽的小男生,听到了这个话,顾不得琢磨周洲,心中有些一咯噔,琢磨起来前妻。
作为前夫,明明已经再组家庭,他还笼络了与前妻生下的千金,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前妻的万贯家财。
一听说前妻打扮得年轻,郑成建紧张了起来,就怕前妻再婚,他又不好直接问,“芷君年轻的时候就很漂亮,要不然也不会在电视台里工作,当年还是主持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