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啊,我最喜欢他了”林筝回答,他那理所当然的口气让裴炀来不及吃味,就先愣了一下。
这种答案其实很正常,家人一般都是最喜欢的人,完全没毛病,但不知为何,裴炀总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早上林筝找不到拖鞋,非要缠着段霜抱他时的撒娇场景还在他眼前挥之不去,当时他就在想这对兄弟感情真好。可能是他很少见过这种年龄差较大的兄弟相处模式,虽温馨平常,但同时又透着一股亲密。在哥哥面前,林筝比起是一个年龄小的弟弟,倒更像一个粘人的小女朋友。
不过,如果林筝是女孩儿的话,那也许他会喜欢这种类型吧
因某种想象,裴炀发了会儿神,半晌失笑起来。
两人走慢了,路上遇到小村长,对方正在院子里喂着几只鹅,出于寄人篱下的礼貌,裴炀打了声招呼,顺便绕开了一点距离。
昨天他和路恒拎着行李箱入住,在这屋里睡了一晚。经过二十个小时的亲密相处,他们已经充分认识了这几只大白鹅战斗力有多么彪悍了,外表瞧着干干净净,小眼睛歪着多么人畜无害,他们还以为是什么温顺的动物,结果就被凶了一脸。
那脾气比隔壁没栓绳索的狼犬还凶悍,一晚上嘎嘎乱叫。
见林筝不躲不避地直接走过去,他脸色一变,大声道“小心,那鹅会”咬人的。也不是咬,更像是伸长脖子啄人,那颜色鲜艳的大嘴一旦咬上,就跟自己身上一块肉被它们狠狠拧住似的,除非采取暴力挣脱,不然根本别想让它放开。
裴炀至今心有余悸,如果不是他手里正拎着两桶水,他都想赶紧上前一步拉住林筝。
只是他提醒的话才说了半截,就见到那几只大白鹅朝林筝小跑了两步,翅膀扇了扇,长长的脖颈碰了碰人家的裤角,又蹭了蹭人家的手。面对这突然窜出来的小可爱,林筝不明所以,跟摸路边小猫小狗似的摸了它们几下。几只大白鹅似乎被摸得很舒服,都不愿意离开。
裴炀“”
草,虽然他挺喜欢林筝,但他依然没想到林筝的魅力已经大到,继卖菜大妈、种花大爷后,连村中一霸的家禽都沦陷的地步。
林筝一边摸鹅头,还一边问他“哥,你刚要说什么来着”
裴炀有气无力“没事了。”
林筝也没追问,他饶有兴致地摸着大白鹅的羽毛,突然开始念诗“鹅鹅鹅,曲颈向天歌”
这是小学课本上的一首诗,现如今三岁小孩都会吟诵,看不出林筝骨子里还有几分少年般的童稚,裴炀嘴角噙笑地看他,却没曾想少年下一句突然冷不防接道“白毛浮绿水,铁锅炖大鹅。”
裴炀“你刚刚是不是说了什么”
“欸我刚刚不小心说了什么吗”少年若无其事地擦去口水,继续抚摸鹅头,像是抚摸什么绝顶美味的稀世珍宝,眼神充满怜爱。
鹅危
世间万物皆有灵,可能有根纤细的神经感应到了某种危险,庭院里的大白鹅突然跑了出去,那腿肌肉一看就很发达,居然都跑出了残影。
林筝的眼神似乎有些可惜,他掸了掸自己身上根本不存在的灰,小小声说了一句,“哎好久没吃绝味鹅脖了。”
他说话声音不大,口气也透着遗憾,就摄影师听到了,摄影师“”他竟不由自主地倒退了一步。
作为主人,小村长自己养鹅,也常年被拧,这些小家伙可是一度让村里的孩子都感到闻风丧胆,没想到少年居然不受影响,甚至还问他“村长哥哥,你家鹅卖吗”
“不卖,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