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挥上来。
简爸爸是真的会打人,简岚看过原主的日记,她知道。
原主从小到大,挨了简爸不少打。
打到认错为止。
简岚右手悄悄扶上了门口的把手,在那铁扫把挥上来之时,快速开门跑了出去。
伴随着一阵骂声,简岚跑得飞快。
路上一片漆黑,只有路灯的光。
身后终于听不到半点声响,简岚这才气喘吁吁的停下。
她的手不小心挨了一下,刚刚急着逃跑倒是没有感觉,如今缓下神来只觉得火辣辣的疼。
顺着路灯光,简岚抬起手看了一眼,指甲盖都已经沁了血,也难怪会这么疼。
她漫无目的的在路上晃了晃,实在想不到该去哪里。
“这不是简岚吗你大晚上的怎么在这里闲逛”
忽然一个男声传来,简岚抬头看去,竟然是王俊。
他身边还跟着许多男生,看上去似乎都是些小混混。
简岚刚皱了眉,便又听王俊对着旁边的另一个男生说道,“锋哥,她是简岚,我家邻居,还是9班的班花呢。”
锋哥
简岚猛然朝那个男生看去。
和时下流行的长发不一样,他剪了干净利落的短发,路灯的灯光太过昏暗,简岚并不完全看得清楚。
但一眼看去,长得确实是要比这群人顺眼很多。
小说中,秦锋在最开始的时候胡子拉碴,头发几个月不洗,又长又乱,还满头的油,衣服也总是脏兮兮的。
导致班上所有人都嫌弃他。
但得到机遇之后,他剪了头发,剃了胡须,整个人如同脱胎换骨一般,到了班上甚至都没有人认出他来。
根据小说中所说,秦锋应该长得算是比较帅的那一款。
但简岚对他长得帅不帅并不感兴趣。
她只想知道,秦锋这个时候就已经得到机缘了吗
简岚在打量秦锋的同时,秦锋同样也在看她。
简岚是他第一个喜欢的女生,在所有人都看不起他的时候,简岚是第一个愿意对他笑的人。
他几乎提起了所有的勇气给简岚写了情书,但却一直没有得到回应。
他知道,简岚也和那些人一样,看不起他。
不过没关系,以后他总会让她后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