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默在湖畔这一坐,就直到深夜了。
明月高悬,洒下洁白的银沙
孙默站了起来,伸了一个懒腰,然后看着寂静的校园,顿时无语了。
身体太强壮,也有弊端呀,至少孙默根本不觉得饿,所以全身心投入后,就忘记了时间。
“食堂这会儿,肯定关门了吧”
孙默收拾了东西,朝着校外走去,准备去觅食,等拐上主道,就看到一个拉着板车的少女,从身前走过。
“是那个777”
孙默眼睛一亮,他认识这个女孩,就是在招生大会第一天见过的,人家说可以做他的亲传弟子,不过要付十万两银子。
是一个死要钱的女孩。
不过看到这个女孩的衣着后,孙默就理解了。
她叫赢百舞,名字很好听,也很有特色,她不像其他豆蔻的少女,留着长发,精心梳妆,而是直接剪短了,留着一头细碎的短发。
这当然不是为了特例独行,而是因为生活太忙、太累、根本没有时间留长发,而且剪短了,也能节省一些洗头发的皂荚。
虽然皂荚不贵,只要几个铜钱,可是赢百舞依旧买不起的。
她的脸色消瘦,有着常年干重体力活的疲惫和苍白,不过眼神却非常锐利,再加上轮廓分明的脸部线条,让她整个人都透着一股锐利的气息,就像一把出鞘的匕首。
孙默跟了上去,看着她拉着板车,停在了食堂后门口。
赢百舞进去了,不一会儿,就背着一个比她整个人还高的垃圾桶出来了,将里面的泔水倒在板车上的大木桶里。
哗啦哗啦
一股馊掉的臭味,立刻弥漫开来。
孙默掩鼻,可是赢百舞看着那些泔水,喉头却上下动了两下,忍不住吞了一口口水,然后肚子就叫了起来。
“淦”
赢百舞抬脚,狠狠地踹在了食堂的木桶上,低声骂了起来“要不要这么浪费呀你们知不知道还有很多人吃不饱饭”
垃圾桶里,还有不少肉块和面条,这都是赢百舞平时吃不起的。
进出了食堂三次,赢百舞才装满一车,之后拉着它,准备去金陵的垃圾场倒掉。
这种工作,赢百舞已经整整干了三年,之前只是给父亲打下手,后来父亲赌钱,被人打断了腿后,行动不便,赢百舞就只能自己干了。
搬运泔水这种活计,太脏,白天弄,会影响金陵城的街道环境,给行人和商铺造成不便,惹人嫌弃,所以都是晚上来干。
整个中州学府,学生加上老师,人数过万,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很多,赢百舞一个人,要干整整一个晚上,才能勉强弄完。
看着赢百舞消瘦的身体,拉着板车,缓缓的离去,孙默叹了一口气。
女孩身上穿的是麻布衣服,不仅洗得发白,还打了十多块补丁,当真是穷的无以复加。
学校外,只有三家通宵营业的店面,孙默没得选,随便吃了一些,正要离开,又让店小二打包了一斤牛肉,两个烧饼。
孙默没回宿舍,而是坐在了路边的草坪上,一边借着月色描绘灵纹,一边看着食堂后门。
半个小时后,赢百舞回来了,她身上的麻布衣服已经被汗水湿透了,每走一步,都有汗滴打在地板上,氤氲出一团湿痕。
一番忙碌,赢百舞再次把板车上的木桶装满了泔水,然后离开,不过走了没多远,停了下来,然后径直走向了草坪。
“看够了没有”
赢百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