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发展计划第一步(2/2)
这些,原本也就是梁济这个村长里正的责职所在。
第二件事,是向官府请求救济。对于这个,刘显并不报太大的希望,但是会哭的孩子才会有奶吃,不管如何,先向官府哭诉现人柳林村的困难再说。其实,只是官府官员还有一点点良心,那么就会有所感触,上千人口的村子,只剩下两三百口人,并且绝大部份人都是老弱妇孺。说不定,心头一软,调拨一些粮食救济柳林村也说不定。
不管如何,能够从官府弄得多少粮食就算多少,总比没有好。
第三件事,就是向官府报备柳林村自卫队的事。
这个,正常的情况之下,作为柳林村村长里正梁济,他是有权力有责任组织乡勇守卫保护柳林村的。但是必须要层层报备,特别是黄巾起义暴发之前,朝廷对于地方武装、私人武装这些管制比较严格。要先到当地廮陶县方面去报备,准许,再上报到冀州刺史部,或准,才可以正式的成立柳林村自卫队。
事实上,如果是黄巾起义暴发之前,想要打出名号来组建乡勇自卫队什么的,那也是不可能的。如果在当地出现了土匪强盗,须第一时间上报上去,然后上面会派来官兵剿匪,其间村民可以临时组织起来进行自卫自保,但绝对不允许以自卫队的形式一直存在。
这些,也是梁济当时不太支持刘显组建义军、组建村民自卫队的一个主要原因。
哪怕是现在,整个巨鹿郡都处于一种无官府的状态,朝廷已经解除党禁,允许各地义士组建义军,但这肯定不包括巨鹿之地的“义士”。
所以,刘显所组建的这柳林村自卫队,还真的很难获得官府方面的承认。
但不管如何,刘显都想要尝试一下,派梁济前往廮陶县察看情况,如果官府重建了,恢复了职能,就让梁济以柳林村村长的名义,向官府报告说明柳林村的情况,试探一下官府方面,看看是否能够允许柳林村村民自卫队的存在。如果官府方面能够允许,那么柳林村村民自卫队就等于有了一个官方认可的身份,如此,派柳林村村民自卫队外出做点什么,就方便许多了。
起码,柳林村以村民自卫队的名义,向官府求得路引,那么就可以自由出入更近的邻县杨氏县进行一些商业上的活动,甚至可以到别的更远的城镇去进行商业活动。
在大汉,这个路引还是挺讲究的。
个人路引,可以由村长里正开具。但是,如果是一些较为大型的商队队伍什么的,就必须要有县级以上的官府开具的路引方可以在大汉各地去行商去活动。
不然,一些路卡过不了,城镇也进不了。
派梁济前往廮陶县,就是为了解决这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