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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八十六章 南洋本土化(2/3)
著,进而掌控了大部分的土地。
    比如移民重点区域吕宋,如今整个吕宋岛上,基本上已经是看不见什么土著的踪影了,这样也就有了大量的官方控制的土地用来分发给移民。
    除了直接免费发放官府控制下的土地外,移民分地也不仅仅是针对个体,同样也是针对机构。
    帝国参考了贵族册封分地所带来的有利因素,特地制定了这一政策,当然了,这个土地就不是免费了,相反,还要机构出资购买,同时购买的这些土地也还是没有实际被官方实际控制的土地。
    但是那些公司等商业机构为什么要购买这些都还在土著手中的土地呢,这是因为帝国将会在这些土地上,继续奉行在本土实行的矿产法案。
    也就是说,只要你拥有了土地所有权,那么同时你也拥有了土地表面的树木,动物以及地下的各种矿产的产权。
    同时针对这些资源的开采,还特地出台了一个税收优惠政策
    首先,条文规定在南洋地区,具体来说就是,吕宋府、万丹府、马六甲州、澳洲四地上采矿、伐木等开采资源的商业行为,可以获得五年内免税,五年后还有一个为期十年的半税期的税收优惠。
    整个税收优惠的期限,达到了十五年之久。
    这个税收优惠政策,可谓是大杀器
    在大唐生活,尤其是做生意,可都是要收税的,而且部分行业的税收还不低,比如说采矿行业,这个税收可是比较重的,哪怕是在海外领地经商,同样也是根据国内的税收政策进行征收。
    比如说开采金银铜等贵金属,税率是非常重的,到了最后往往是挖出来一百元金子,都有至少五十元是作为税收上缴,然后再扣除成本,其实矿产企业虽然还是很赚钱,但是和暴利可是不搭边的。
    但是现在,一个五年免税,后头还有一个十年半税,这得让商人们多赚好几倍的利润呢。
    假如以前在南洋开采金矿,扣除税收以及成本外,挖出来一百元金子,毛利润只有十多元,但是这个税收优惠政策一出来,这个利润将会直接飙涨到六十多元。
    十多元的利润变成了六十多元的利润,这意味着什么
    百分之五百的利润增福
    那些商人们仔细一算,发现在南洋采矿虽然前期投资成本非常高,从国内组织移民过去采矿成本也不低,但是架不住免税啊,到最后一对比,竟然是比在国内开采金属矿利润还有高,而且高不少。
    于是乎,很多的矿业公司就是热情满满,一股脑都是跑去购入大量的土地,然后准备进行勘测开发。
    当然了,移民当局也不傻,他们的目的是想要利用土地以及免税政策,吸引这些公司对土地进行开发,引进国内的移民,从而让当地的人口充实起来。
    但是如果是那些公司只购买土地不开发,或者是想要留着以后开发,那么就不行了。
    所以这些机构购置土地,都是有着限制性条件的,那就是限定三年内必须开发,如果到期没有开发,或者是开发程度没有达到合同的要求,移民当局将会无条件回收这些土地。
    这一系列的政策,都是为了吸纳国内的资本投资南洋地图,引入国内的移民。
    甚至为了逼迫这些商业机构从国内引入移民,帝国还特地办法了雇工保护法令
    任何帝国的机构以及个人都不得雇佣土著工作,一旦发现将会处于高额罚金,而且这个罚款是没有固定金额的,而是以比例进行计算,最后一计算,肯定是能够把这家公司罚到破产
    这个雇工保护法令的目的,其实是为了避免这些公司为节约成本,直接在当地雇佣土著,或者是干脆抓土著当奴隶进行各种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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