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江同彦把这个“重任”交给了钱小可,这直接导致他一个三十岁、身高直逼一米九的大男人穿了一件皮卡丘的黄色毛衣跟周末他们坐在高级餐厅里吃饭。
钱小可丝毫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反倒觉得这样的江同彦可爱爆了,很想不分场合立刻跟对方亲亲抱抱。
至于周末跟程森看到穿成这样的江同彦脑子里想的是什么,一点儿都不重要,因为他们,不是主角。
主角江同彦心情还是很不错的,虽然他觉得这过分幼稚了,但钱小可喜欢他就开心,这个男人就是这么有原则。
四个人坐在餐厅里吃着牛排喝着红酒,江同彦十分贴心地给钱小可切牛排,恨不得一小口一小口喂给人家。
周末说“我还真没想到老江谈起恋爱是这样的。”
钱小可笑得眼睛都快没了,嚼着嘴里的肉,咽下去之后问周末“他以前跟你们在一起的时候什么样啊”
钱小可还挺好奇的。
因为俩人自打认识以来,钱小可看到的江同彦就是谐星一般的存在,总是一本正经地说着、做着有意思的事情,到现在钱小可再回忆他们之间发生的那些事,还是能笑出声来。
江同彦真的很可爱,这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周末看看江同彦,然后对钱小可说“我以前一直当他是个专心搞事业的社会精英有为青年,头脑精明双商极高。”
钱小可满头问号,他看了看周末,又看了看身边穿着皮卡丘毛衣的江同彦。
“你认真的吗”在钱小可看来,江同彦虽然比他大三岁,但是他俩凑一起就是一对儿恋爱脑,怎么都看不出江同彦“双商极高”。
程森在一边点头“以前确实是的。”
钱小可头上的问号更多了。
他小心翼翼地问“难道,是我拉低了他的智商”
坐在一边喝红酒的江同彦差点儿呛着,他为了不让钱小可胡思乱想,赶紧解释“是你丰富了我的人生。”
钱小可扭头看他,不懂。
“以前我的生活太无趣,”江同彦说,“生活无聊,又搞不到对象,所以只能专心搞事业。”
钱小可幽幽地问“那,开始搞对象,就不搞事业了啊”
江同彦心说都能搞对象了,谁还搞事业啊
但这不符合他霸总的人设,霸总要爱业两手抓,两手还都要硬。
江同彦说“以前呢,我是百分之百的精力放在工作上,但是自从遇到了你,因为你实在太可爱,所以勉强分了百分之八十的精力给你,只有百分之八十,你不要太骄傲。”
他一本正经开始胡说八道,但却说得对面俩人直翻白眼,旁边的钱小可笑得灿若桃花。
“不要这样啦,”钱小可娇羞地捶了他一个小粉拳,“还是要多放点儿心思在工作上的。”
“没事儿,不需要。”江同彦抓着他的手亲了一口,“咱家的钱都够咱俩挥霍到下辈子了。有钱,不虚。”
说完,江同彦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拉着钱小可的手给对面的两人看“看见了吗”
周末扫了一眼钱小可手上的钻戒“我还没瞎。”
这求婚戒指钱小可平时是不戴的,实在太夸张了,平时工作也不方便,但是不戴归不戴,还是要每天都带在身边的。
钱小可的钻戒每天就放在他的双肩小书包里,有需要的时候,随时可以上场,就比如现在。
“我们俩准备结婚了。”江同彦说话时那叫一个得意,“等过完年,带我们家小可回美国结婚去。”
程森冷笑“他没有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