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日子更加无聊,除了吃饭睡觉和面对那些白痴和疯子,我只能思考,不停的思考。
三天前,一个自称是朱迪斯的女人来看我,她很痛苦的看着我变成这个熊样儿,而我却还在搜索记忆寻找关于她的蛛丝马迹。最后我得到了我并不想了解的过去。
弗兰克,朱迪斯,安玛莉,里奇,加里和本杰明。
一个年少轻狂、愤世嫉俗的垃圾乐队。并不美好,却十分怀念。
朱迪斯已经不是我那记忆中的模样,她苍老了许多,瘦骨嶙峋,眼圈发黑、塌陷,还有些神经质。我总觉得她才是应该来这个地方的人。但我很感激她,因为她带来了一盒烟,可是我只能在这个会见室内享受,带走也意味着被夺走。可我还是将烟塞进了自己的裤衩里。反正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损失。
她没说什么,只是看着我,忧伤、绝望、恐惧。她最后之说那是我们所有人的错,我知道她指的是纽卡斯尔,还有那个只剩下一条胳膊,灵魂和都落入地狱之中的阿斯特拉。我没什么特殊的感觉,但约翰康斯坦丁有,他与朱迪斯一样悔恨、懊恼,但更多的是愤怒,永无止境的愤怒。我熟悉这种感觉,它让你疯狂,无所畏惧。
朱迪斯很快便离开了,我知道,她应该不会再来了。我也能猜到,她最终会死掉,每一个参与了纽卡斯尔事件的人都会是这个结局,他们心里很清楚。
因为地狱已经盯上了他们。
但我不想要走向这个结局,不仅仅是约翰康斯坦丁,弗劳德维格里的那半边意识也是如此。
人渣都是一样。
我必须活下去,然后
复仇。
至少我留下了那盒烟,但我很快发现了一个问题,我没有机会抽。
我开始仔细研究墙上的各种文字符号和法阵。每一种都那么熟悉又陌生,它们大部分由拉丁文写成,而法阵则来自一部著作真理魔典。这是部邪恶的魔法著作,里面记录了黑暗、肮脏而又危险的恶魔召唤术。
纽卡斯尔的召唤术就是从这里学会的,约翰自负的认为他只要照做就会像奴隶一样驱使恶魔来消灭那条地狱恶犬,但他太年轻,实在是愚蠢的要命,他根本还不理解魔法有多么危险,走错一步付出的代价是多么惨痛。
但弗劳德知道,因为他在地狱中生活过,他在那里成长,见过更加可怕的情景。
所以,这就是我的优势。
我会完善这一切,然后干掉那个狗娘养的恶魔,重返自由。
现在,只有一道鸿沟阻挡我的脚步。
我必须从这里逃出去。
但我不想血洗整个精神病院,毕竟他们与此事无关,况且我想要的是彻彻底底的自由,并非新的牢狱之灾。
筹码。
我开始思索一个筹码,来换取我离开这里的权力。
那个老头儿雷蒙德也许是个突破口,威逼利诱,他有太多把柄。
啊,很好,就是这样。
我发觉我在不由自主的微笑。
铁门忽然“哐啷”一声被打开。
不合时宜的王八蛋。
难道他们还没有厌烦这种无聊的消遣,还是找到了新的
“康斯坦丁,有人要见你。”
那个名叫弗兰克的壮汉恶狠狠的看着蹲在墙角的约翰康斯坦丁说道。
晚上
妈的,难道那个老头儿饥不择食
也好,我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