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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12章(3/3)
想,太阳穴就开始“突突”地跳。
    冷静
    这特么根本没办法冷静
    毕则的心态再次在崩溃的边缘反复横跳,最后险险以不得不接受告终。
    恰好终端完成了充电,他拿起来翻开自己的通讯录,想要找那个可能存在的“男朋友”,然而并没有和这个角色匹配的人物出现。他转而又翻信息历史记录,才发现里面只有他重生以后的零星几条。
    毕则不死心,回想起华莲曾经说的“别再看乱七八糟的东西”,他会看什么
    他又去翻自己终端的浏览记录,然而没有,浏览记录也是空的。
    这明摆着是那个曾经的自己把所有痕迹都清除了,“我”到底经历过什么
    毕则再一次意识到重生后的世界和重生前到底有多大不同,除了要搞清楚孩子爹是谁以外,他现在还面临着一个重要抉择
    这个孩子,到底要不要留下来
    联邦为保证人口基数,十几年前就颁布了法律,所有医院不得私自进行堕胎手术,必须得到孩子父母双方同意,记录在案以后,才能堕胎。而针对未结婚,尤其是没有建立最终标记的ao,这条法律还有进一步的补充款项。
    毕则重生前曾和这条法律规定的另一种情形打过交道,那时候他和成风建立最终标记,并且怀了孕他不敢深入回忆后面的事,但此时此刻,因为太过荒谬,他有种命运在跟他开玩笑的错觉。
    他居然又怀孕了,只不过孩子爹是谁变成了未知数。
    总不能还是成风吧,毕则自嘲地想着,按照时间线,他现在还没和成风见第一面,所以好歹这个孩子和对方没关系。
    毕则按捺住心底的所有负面情绪,去网上搜索了法律大全,把没有建立最终标记但是需要堕胎的情形都看了遍,其中有四项适合他现在的情况
    第一二项都是双方自愿发生关系的情形,堕胎要求双方意见达成一致;
    第三项针对有一方非自愿发生关系的情形,非自愿那方有权要求强制堕胎,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追加罪犯刑事责任;
    第四项则针对双方因客观原因发生关系的情形,想要堕胎还是要双方意见达成一致。
    毕则根本不知道自己现在属于哪种情况,只觉得头快要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