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真是如今变的明朗的正义之锤5号。噶哈哈哈”意义不明的话从灭族者嘴里诉说出来。
叶隐说“总而言之需要弄清楚的是。这些锤子之中到底哪一个是凶器”
“山田君和石丸君是被同样的凶器所杀,而山田君的死亡地点是美术室仓库。。如果是这样的话。正义之锤什么的,搞不好根本就是犯人的障眼法凶器并不是正义之锤,而是另外的凶器。”林潇说。
叶隐说“可是,另外的凶器是。”
“犯人是不可能转移凶器的,这样太容易暴露了所以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美术仓库的锤子犯人就是将那个当作凶器来使用的而根据就是在美术仓库之中有一个大锤子是被清洗过的。”林潇说。
苗木说“这样一说,那个锤子之所以被洗过,肯定是因为,它就是杀死山田君的真正的凶器。。犯人是为了洗掉凶器上附着的血迹才特意去把锤子洗了一遍。。”
林潇说“还有,美术仓库的墙上,尽管挂着大小不一的锤子。但是正义之锤的模样,你们不觉得和美术仓库墙壁上那些锤子是一样的吗”
大神说“那样的话,也就符合凶器的这个条件了。”
十神说“那么,就在山田把石丸的尸体搬运到美术仓库后,就被人用挂在那里的锤子杀死了。。”
“杀死他的就是真犯人。也就是与山田是共犯的关系。并且最终背叛山田的家伙”朝日奈说。
瑟雷丝说“不。请稍等一下,共犯这种思考方向太奇怪了吧”
林潇说“确实,在关于这个学园生活中的毕业规则中,共犯应该是什么好处都没有。。”
瑟雷丝说“也就是说,无法想象存在共犯的可能性。之前应当也的出过这种结论吧。。根据规则来看,充当共犯也一样在学级审判中无法毕业的,能够毕业的是只有执行杀人的那一个人才行。。这么看来共犯的存在的可能性为零。”
大神说“确实是这样没错。”
雾切说“但是,那是建立在只发生了一起事件的前提之下吧可是这次发生的事件是有俩起哦。。”
林潇说“俩次事件一起发生的话。。所以共犯关系也是可以存在的吧”
大神说“为什么这样说”
“在只发生了一起事件的情况下,共犯的存在自然是想不通的这是当然的,一起事件当中得到好处的只有一个人话,在完成协同犯罪后,天平作用是无法成立的。也就是与所做之事等额度的报酬。。协同犯罪这等危险程度相等的报酬帮助杀人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好处的话,协同犯罪就没有意义了。但是反过来说,如果犯人能够给共犯等额的报酬,那么天平关系就成立了,与谁结为共犯关系也不奇怪了吧”雾切说。
十神说“俩个犯人犯下俩起事件,互相作为对方杀人的共犯就行了。是这样么”
林潇说“这样一来,俩人在学级审判当中都能够毕业。。真犯人就是向山田提出这个计划的吧。为了让他当自已的共犯。”
雾切说“恐怕最初杀害石丸君的人应该就是山田君。先让他制造一起杀人事件,在不让他逃掉的基础上,让他帮助实施自已的计划。”
苗木说“如果是这样,这次的事件并不是由一个犯人,犯下的连续杀人事件。而是由俩个犯人制造的俩起事件”
林潇说“之所以看起来像是一连串的连续杀人事件,这全部都是犯人通过伪装工作制造出的假象隐藏相貌的可疑人物。相似的凶器。还有尸体的消失,犯人就是利用这些事情的共通点进行伪装和迷惑使之看起来就像是由同一个犯人,所犯下的一系列罪行”
十神说“犯人向共犯提出这个计划,然后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