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拉基在这个早上经历了很多事情,可能比他过去一生都要精彩。
要知道,他的前半生和大多数人比起来,已经算得上跌宕起伏,足以拍成电影了。
他一开始是cia的特工,和小队一起给国干脏活,后来上层认为他们没用了,加上他们知道太多秘密,就让他们去送死。他自然不乐意,就带着人逃了,途中损失了大半队员,付出了沉重代价终于逃出生天。然后他就决定带着兄弟们自己干,他们在最混乱的地区扎根,一点一点打拼。他们不是信誉最好的,也曾干翻过客户,来个黑吃黑,但他们抱团,熟悉官方套路,干活有效率,价格公道,短短几年时间就成功跻身二流佣兵团。
二流不错了,一流背后都是有金主的。
这次他们佣兵团的任务,就是在一小国抓一个人,要到客户想要的东西。一开始很顺利,后来遇到了某东方国家的特种兵,任务变得棘手起来,损失几个好手。
正当他要来坦克,准备将恼人的虫子们轰成渣渣的时候,那个名字叫黑暗神的家伙出现了。
六点。
玛拉基走进肖律的房间,把一瓶药膏扔到他的床上。
“你不应该叫兰瑟,更适合豌豆公主之类的名字。”
后者背对着他,把一件上衣脱掉,背上和手臂上有大片红肿,尤其是活动的关节,那是被擦伤的痕迹。
“什么豌豆公主”肖律边上药边问。
玛拉基露出“你这都没听过,真是孤陋寡闻”的表情“就是隔着一千个床垫,都能感到床上有豌豆的那个。早上醒来抱怨有一粒很硬的东西硌着我,弄的我全身发紫。”
“我以为你想说,有一根很硬的东西。”
玛拉基愣了愣,没想到这么一个不食人间烟火,连t恤都能把他皮肤磨破的人,居然会开黄腔。
“我没聋。信不信从你昨天给我公主抱开始,他们都在编排你和我的小段子了。”
玛德这帮孙子玛拉基略尴尬,但表情隐藏在络腮胡之下,不至于被对面的人看破。
“还不是因为你脚上都是泡,边走边流血太吓人了,”玛拉基问,“你之前是活在无菌室里吗”
肖律没有回答,这个狡猾的雇佣兵在打探自己的来历,随口打发玛拉基出去了。
独处时,他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对这具羸弱的身体全无办法。
地球的衣物,不但磨皮肤,还磨蛋蛋磨脚。一天下来,全身都是伤,搞得其他人都以为他被他们团长s了。
他在神域时曾经不死心地研究过自己的身体,试图找到一个解决办法,很遗憾没能成功。因为他无法承受神域的能量强度,就像浅水生物承受不住深海的水压一样,不得不住在高塔里,受到严密的保护。但他现在在人界,这里能量稀薄,应该是浅水区,按道理自己的病症应该得到改善才对。
但事实是,他反而更弱了。
前提和结果矛盾。
所以,他的身体如此,不是外部原因,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
六点半。
肖律走出房间,准备找点吃的。他换回了自己刚来时的那件宽松墨绿袍子,哪怕格格不入,也比磨出血泡要强。他此时恢复了赤脚的状态,露出的胳膊、肩膀和小腿上布满可疑的痕迹,手腕上还有被手指用力捏出的青紫,这导致流言愈演愈烈。
“头儿,你到底怎么想的”一心腹问玛拉基。
玛拉基深沉地说“他不一般。”他准备放长线钓大鱼呢。作为少数没有被其外表欺骗的人,佣兵团团长内心对肖律非常警惕,总觉得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