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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二十四章(3/4)
喜欢温柔乖巧的男人,就一辈子都会喜欢这类型的男人,绝对不会改变口味。”
    许烨脸色的神色彻底僵住。
    看到许烨的反应,孙云歌脸上的笑意越发地大了。许烨现在肯定高兴坏了。
    为了让许烨更加地高兴,孙云歌再接再厉,“我最讨厌霸道冷漠的男人了,一天天冷着一张脸,活似别人欠了他几百万似的。见到这样的男人,我第一时间会跑得远远的,看都不会看一眼的。”
    许烨本来僵硬的身体更加僵硬了。
    但在孙云歌的眼里,她把许烨的反应归纳为高兴到疯掉了。
    翌日。
    孙云歌一大早就起床。
    今天她和何悠然,黎康茹约在“云家茶楼”喝早茶。
    昨天孙云歌已跟许烨说过这事。她放了他一天假,叫他今天不用来别墅给她做饭,陪她了。
    孙云歌整理完毕,开着车到了“云家茶楼”。停好车,她戴上口罩和墨镜,把脸捂得严严实实的。她拿出镜子照了下,确定她包裹得连亲妈都认不出的程度后,她才推门下车。
    她的视线往周围看了一眼,确定大家没有关注到这边,她锁上车门,快步往“云家茶楼”内走去。
    因为她是公众人物的关系。这次她们三人聚餐在茶楼二楼的403包厢。
    孙云歌快速往二楼走去,她推开到了403包厢的门。
    本以为她是第一个到的,没想到黎康茹比她还早到。黎康茹今天穿着一身雪纺面料的黑色长裙,腰间系着一根黑色的腰带,凸显出她让人羡慕的细腰。她正低着头看着手机,身上萦绕着一股文静平和的气息。
    孙云歌关上包厢的门,把脸上的墨镜和口罩摘下。本来黎康茹正低头玩着手机,听到开门声,她抬起头来,当看到来人是孙云歌时,黎康茹面上一喜,扬声说,“云歌,你来了。”
    孙云歌笑着点头,“我来了。”
    孙云歌朝黎康茹走过去,边走边说,“康茹,你竟然比我还早到。”
    黎康茹脸上满是无奈的笑说,“没办法,我的生物钟不允许我晚起。那群小兔崽子太难管了,我每次都要早早去学校,处理有关他们的事情。”
    黎康茹今年二十五岁,从小到大,她的成绩皆是名列前茅,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学霸。孙云歌高中时的文化课皆是请教黎康茹的,她能考上大学,有一半是黎康茹的功劳。
    黎康茹前年从知名院校获得硕士学位,今年她在s大当高校辅导员,手下管理着经融学院850名学生。她外表虽然文静温雅,但管起学生来毫不手软,850名学生在她的管理下乖得像小猫咪一样。
    为此,学生们还给黎康茹起了个外号温柔女魔头。
    孙云歌把包包放在椅子上,说,“辛苦了。”
    孙云歌觉得要她管理六或七个人的话,她就要疯掉了。何况黎康茹要管理850人,还要管理这850人的逃课问题,请病假问题,住宿问题,学习问题,活动问题等,简直亚历山大。
    所以孙云歌很是佩服黎康茹。
    黎康茹脸上漫开笑容说,“辛苦且幸福着。”
    黎康茹喜欢跟学生打交道,学生很单纯,没那么多弯弯绕绕,她跟他们相处起来很舒服和愉快。她也喜欢校园的环境,这就是为什么她获得硕士学位后去s大当辅导员的原因。
    黎康茹似想到了什么,她打了一个响指,对孙云歌说,“对了,我学生知道我和你是朋友后,叫我拜托你给他们签下名。”
    “可以鸭,签在哪里”
    黎康茹从包包里拿出一沓照片递给孙云歌,“签在照片背面就行。”
    孙云歌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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