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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Chapter14(3/3)
个工作,给人拍照去了,还挣了八百块钱呢。”她说着指了指已经插起来的一束玫瑰,再把小龙虾推到他面前“然后我买了这些。”
    他又是笑“你挣的那些钱够用吗”
    “”时晴尴尬地猛嚼了下嘴里的面,没说话。她戴上一次性手套,很认真地剥了一只虾送到他嘴边。
    莫止连忙拧眉让开,说“我吃过了。”时晴却一点不肯放过他,手直直伸着,大有他再拒绝就直接把虾给塞到他嘴里的气势。
    两方对峙,争执不休,后来还是时晴更机灵,张腿跨坐到他身上,自己一口咬住了虾尾巴,捧着他头去吻他嘴。
    莫止再怎么都逃不掉,只能在跟她吻到一起的时候张嘴咬进那只虾。她终于得偿所愿,眉眼弯弯地看着莫止笑。
    “今晚怎么突然就跟朋友去喝酒了”时晴问。
    莫止淡淡道“没什么,就是突然有点想喝。”两个人靠得极近,他掀着眼皮看向她,视线完全被她漂亮的眼睛所填满。
    “最近有个朋友要回来,他准备攒个局欢迎下。”他抬手在她这双眼睛上摸了摸,说“你们长得有点像特别是眼睛。”
    “她也是个女孩子”时晴问。
    莫止点点头。
    “肯定特别漂亮吧”
    莫止想了想,又是点头“很漂亮。”
    在遇见时晴之前,令莫止唯一惊艳过的女人就只有她。
    初次见面的时候,他们都还不大,父母把她领来,说她以后就寄住在咱们家的时候,从来不知道心动为何物的大男孩突然就明白宋元朗日日挂在嘴边的一见钟情是什么意思。
    直到现在他都还记得林念儿那天穿了什么,白底黄花的过膝连衣裙,款式简单的细带凉鞋。黑长的头发披在身后,风一吹起来,会带来她身上独有的淡淡香味。
    也是柔和的柳叶眉、杏眼、直鼻和小嘴,奶白的皮肤稍微一碰就红,害得他总觉得她是一捏就碎的豆腐,是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敢跟她靠得太近。
    后来渐渐熟了才知道她根本不娇生惯养,家里什么事她都抢着去做,什么事都能做得妥帖。以至于他后来每次要找什么,妈妈都会指一指她方向自己去问念儿。
    人年轻的时候,不能遇见太惊艳的人。当年的惊鸿初见,将他对女孩子所有的期待都固定成同一个标准。
    刚刚他因为醉酒倒在床上时,满心期待着能有人像曾经的她似的,一边将所有一切都准备好,一边促狭地向着他道“你看看你啊。”
    而等他好不容易爬起来,摸索着去厨房找水时,却只看见个女孩子傻乎乎地抱着水壶,满脸都是无可奈何的样子。
    原来真的不一样,其实早就知道不一样可他也不明白自己是怎么就一边清醒,一边浑浑噩噩走到了今天。
    莫止短暂的出神,最后是被时晴柔软的声音吸引回了注意力。她拿两手轻轻拢着他下颔,眼睛里满是星星点点的碎光。
    “你是不是想跟我分手了”她突然问,眼睛扑闪扑闪地眨着,想说又不敢说的样子“你很喜欢那个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