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地狱厨房,傍晚时分。
带着棒球帽和墨镜,穿着风衣的梅林将双手插在裤兜里。
在这街边的小商店中,梅林只要扭过头,就能看到繁华的街道边,那些蜷缩在角落里的流浪汉。在距离那些流浪汉不到10米远的地方,打扮的花枝招展的流萤们正在招揽客人。
灯红酒绿的光芒,给这纽约最混乱的街区蒙上了一层看似繁华的外衣,但若是现在就从暗巷里冲出几个蒙着脸,手持手枪的劫匪,梅林也不会意外。
这里是让所有纽约人望而却步的地狱厨房,暴力和黑暗,就是这里的代名词。
他在这里生活了快5个月了,他已经习惯了周围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黑帮抢地盘,或者是小混混斗殴,又或者是磕了药的飙车疯子,这里应有尽有。
哦,对了,仅仅是这片街区,就有超过7个类似于他一样的灵异事件幸存者。
他们借着从恶魔或者其他诡异的玩意那里得到的力量,在这混乱的街区中横行无忌,都已经混得相当不错了。
但他们依然没有发现梅林,一方面是因为梅林将自己隐藏的很好,另一方面,是因为三宫魔的力量,哪怕只是残余,都要比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小幽灵或者下级恶魔强出太多。
梅林在这城市里暗地里寻找着梅菲斯特说的那些“同胞”,那些三宫魔真正的“儿子”,他花了5个月的时间,锁定了曼哈顿附近十几个有嫌疑的人,但他并没有行动。
他没有下定决心去杀戮,或者说,他一开始就没打算那么做。
仅仅是一点点残余的力量,就已经让梅林一度生不如死,更不需要说再来多一些力量梅林是有自知之明的,他自己都不认为,自己能在那样的力量冲刷下,还继续维持理智。
他可不想再次滑入黑暗了。
“你的东西,拿好了。”
店员用一个塑料袋为梅林装好了水和食物,梅林付了钱,将那袋子提在手中。
他走出商店,拐向自己居住的房子,在走出一个小巷之后,梅林的耳朵动了动,他清晰的感觉到了,在他身后的黑暗里,跟着几个不怀好意的家伙。
这种尾随抢劫的戏码,已经让梅林有些厌烦了,但这,就是地狱厨房的日常。
“我真的该搬出去了,这地方果然不适合久住。”
说着话,梅林伸手拉了拉棒球帽,向前快走几步,转进了另一个巷子里。跟在他后面的几个小混混急忙也加快了脚步,但当他们冲入那巷子的时候,他们眼前却空无一人,更诡异的是,这个巷子前方被堵得严严实实,是没有第二个出口的。
“那个垃圾佬去哪了”
为首的一个健壮的,双臂涂满了乱七八糟纹身的黑人壮汉左右寻找着,这巷子也就几米宽,周围根本藏不了人,更何况,他们是亲眼看到梅林走进来了。
“也许,也许是我们眼花了”
另一个瘦高个抓了抓头发,将棒球棍放在一边,抓起打火机想要点支烟。但下一刻,他放在旁边的棒球棍就诡异的消失了。
“眼花你是抽嗨了吗”
那个黑人壮汉骂到
“一个眼花还行,难道几个人一起眼花了”
被骂的瘦高个耸了耸肩,周围的几个打扮的稀奇古怪的家伙还嘎嘎的笑着,一脸幸灾乐祸。
这几个人看上去并不像是专业的抢劫者,他们甚至没有一把枪械护身,就证明了这些家伙哪怕是在地狱厨房,也是档次很低的那种小混混。
在彻底失去了梅林的踪迹后,几个混蛋就骂骂咧咧的准备离开,但就在那个黑人壮汉转过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