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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零九章师资(2/2)
没有那种福利分房,如果到企业,用不了多少时间,就能够分房。
    年代不同,在某一个时期,人们的想法真就是那个样子的,李忠信母亲在上班当教师的时候,她的同学们都对她进行了嘲讽,极力地劝说王雅清不要当教师,哪怕是到那个工厂当一个最普通的女工,也要比当老师赚得多。
    教师生活待遇,清末和民国时期相当微薄。1927年,高级小学教员,月薪高者银圆5元,低者3元,初级小学教员,月薪高者3元,低者1元,教师讲习所教员,月薪高者5元,低者3元10元买小麦100公斤。
    解放战争期间,人民政府办的学校,教师待遇供给实物。小学教师每人每月平均小米50公斤、小麦10公斤、食油05公斤,每供给05公斤粮食随烧柴15公斤。
    建国后,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与教师的社会地位同步提高。1952年工资实行工分制,月工资折人民币2641元。
    1956年改工分工资制为货币工资制,与1955年比中小学教师每人月工资平均提高1098元。先后两次为教师调整工资,福利待遇亦不断增多。
    19771981年,中国分三次为中小学教师提高工资,一般的提2级,多者提3级,最少的提1级。
    1985年工资改革,优先给中小学教师增加工资既有工龄工资,又有教龄津贴。教职工每人月工资平均提高177元,专任教师提高20元以上。
    调资前,小学教师最高的月工资935元,最低的31元;中学教师最高的1415元,最低的41元。
    调资后,小学教师最高的月工资1275元,最低的505元;中学教师最高的1665元,最低的625元。
    教师的地位呢可以这样说,是从八十年代中期才开始有了一些转变,那个时候,如果不是教师有两个假期,能够在家里面带带孩子,很少有人喜欢找教师这个工作的女人结婚。
    当时很多人都说,学生那么顽皮,每天教那些学生那么累,还不如到南方去打工或者是下海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