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再火了。
那个时候,中山街上有七八个岁数很大的老太太,他们手中到什么时候都抓着一大把的舞票,只要是看到年轻人经过,就会对年轻人宣传着说,舞票了小场两块钱,大场三块钱,进去就能玩。
那个时候,江城已经有了三家大型的歌舞厅,一家是个体歌舞厅,一家是龙凤歌舞厅,还有一家的名字叫做皇都歌舞厅。
那个时候,李忠信他们那一帮当中的于雷,他很喜欢到那里寻找刺激,没什么事情的时候,他就会招呼他们几个人跟他一起到那边去玩。
当时那个时候,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多的娱乐,到那边的初中生和高中生的人数逐渐多了起来,大多数都是那些学习不好爱打仗的。
没什么事情呢往歌舞厅里面一呆,和一些小姐姐小妹妹什么跳跳舞,联络联络感情。
那个时候的人都特别傻,很多女孩子在歌舞厅当中看到什么人牛逼,就会喜欢上那个人,她们崇拜的不是英雄,而是那些随时随地都能后呼朋唤友的混混。
那个时候,香港那边关于黑社会的电影刚刚进入中国,黑社会分子感觉相当牛逼,当然,学习这个事情的,大多数都是年轻人,自然而然,一些不喜欢学习的女生,没什么事情,就往舞厅这边跑,她们想找到这样的大哥,到时候领着她们吃喝玩乐。
很多都是那种小对象的一起过去那边,如果哪个人看上那个女孩子了,会不断地过去邀请跳舞。
那么,男孩子自然不同意了。你想泡我的马子,那绝对不行,所以呢那个时候,大型歌舞厅是一种是非之地。
于雷喜欢到歌舞厅呢也有显摆的意思,只不过那个时候岁数小,很少去撬其他男生的对象而已,最多就是在那边看到朋友啥的和其他人打起来了,过去帮忙打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