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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六章 灰狼部落(1/3)
    辛是个头上裹着绿色头巾的年轻小伙子,锐利的眼神、充满朝气的面庞,容貌有辛格尔七成相似,他是部落首领辛格尔最满意的一个儿子。

    丝,拥有一头淡红色长发,额头绑着一支彩色束带,这种发色在草原中十分罕见,只有奥摩尔帝国,这类深居内陆的国度,才会见到这种发色的女人。

    从丝比周围人更白的皮肤,洛克知道这是一个混血女孩儿,她的母亲多半来自于草原之外。

    辛是辛格尔作为部落继承人培养得后代,丝是辛格尔最珍爱的掌上明珠,

    自豪的介绍完这一对儿女后,辛格尔热情的将洛克迎入了大帐。

    洛克此时同行的只有西斯和一个兵团派来的副官,数千人的兵团大军此刻正驻扎在灰狼部落外的阿里萨诺盆地口。

    从进门之后,西斯这小子就被辛格尔女儿丝的美丽容颜,迷得找不着头脑,作为草原人和帝国人的混血,丝既有草原儿女的热情和奔放,又有帝国女人的矜持与柔美,西斯明显拜倒在了丝的石榴裙下。

    可惜的是,丝对这个跟在洛克身边的跟班没有一点兴趣,反而大胆的睁着大眼睛,看着洛克这一给她强烈雄性气息的男人。

    撒卡大草原,不论男女都信奉实力至上的法则,草原牧民们尊崇强者,洛克是丝十六年来见到过最强壮的男人。

    不错,身材高挑,又落落大方的丝,今年才十六岁,刚到洛克年龄的一半。

    因常年服用活化之精和晋级正式骑士后重塑面貌的关系,洛克的外貌定格在了他二十一岁时,这个时候应该算是洛克颜值的巅峰期。

    说不上帅,但洛克也绝对不丑,灰白相间的杂色头发,配上他不羁的眼神,反而给情窦初开的少女们和独孤深闺怨妇们,造成了巨量冲击。

    加上在福斯坦养就的亲王风范,给人勇武之感的同时,又不缺乏贵族的文质彬彬,洛克自己可能还不清楚自己有多大的改变,他已经不是当初枫叶村走出来的农家孩子,也不是雄风军团旗下第二兵团的那个小小中队长。

    在丝美目连连,打量着洛克时,洛克已经被辛格尔劝坐到了营帐内的主座上,品尝起草原特有的马奶酒。

    初饮时,马奶的腥臊味洛克颇不喜欢,待适应后,马奶酒的强烈后劲,一波又一波的冲击着洛克的鼻胃,“好酒”洛克赞道。

    单论马奶酒的烈性,是洛克见过第一个超过朗姆酒的品种,瑕疵有之,又不失为一种好酒。

    酒过三巡,正值午时,辛格尔顺水推舟的邀请洛克等人在灰狼部落内用餐,并召唤部落里的舞娘们进营帐跳舞助兴。

    诱惑十足的异域风情舞蹈,让跟随洛克来灰狼部落的西斯和那个奥摩尔帝国兵团的副官大饱眼福,一道道草原特色美食,烤全羊、烧雁首也让两人欲罢不能。

    在别人关注营帐内歌舞升平的场景时,坐在主位的洛克,已经悄声和辛格尔讨论起关于剿灭血刃部落的事宜。

    从辛格尔嘴里得到的情报,和洛克在骑士殿堂获得的相差不多,血刃部落共有五万族人,是撒卡草

    原母亲河桑干河,其支流帖木桑河流域内,数一数二的部落,放眼整个草原,也是中型部落中的佼佼者。

    不过连续三年的内斗,血刃部落领导阶层发生了很大的动荡,族民近几年分崩离析,五万人的大部落,如今只剩下大概四万人出头的样子,仅比灰狼部落强一些罢了。

    族内可用的青壮年大约在一万人左右,这也是致使灰狼部落缴纳大量供奉,恳请奥摩尔帝国派兵协助他们吞并血刃部落的导火索。

    吃下血刃部落,常年排名在中型部落中游位置的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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