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先不提哈利这边走得像一台麻瓜机器人,而且还是浑身上下每一个关节都生了锈的那种,金妮那边倒是一边走,一边就渐渐回想起了童年时期的某一件往事。
那是她还没入学霍格沃兹不,她记得那会儿连罗恩都没收到入学通知书呢
当时,她在一份爸爸的旧报纸上看到了一篇篇幅很长的文章,上面的一张魔法相片将她给吸引住了。那是一个还在襁褓中的小婴儿,额头上有着一道奇特的闪电形伤疤,看起来格外地别致。
那个年纪的金妮还没有完全识字至少看新闻是多少差了点儿,可她认不全文章里的单词,却能看得懂其中的数字呀当她知道那个婴儿只比自己大一岁之后,她就真的开始感兴趣了。
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才会让一个这么小的婴儿登上头版头条的
读来读去都是一知半解的金妮,攥着报纸颠颠地跑去找妈妈给她读报。而在那之后,她第一次知道了有一个男孩儿名叫“哈利波特”,是整个英国魔法界的“救世主”
事实上,有记载哈利那段过往的文章很多,并不只限于一份微微泛黄的预言家日报。在黑魔王被消灭之后,那段时期的杂志报刊、乃至于各种书籍都像是过狂欢节一般,哈利波特打败黑魔王的事迹近乎于铺天盖地。
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如今哈利才会被那么多人知晓,只要瞧一眼他额头上的伤疤就能把他给认出来。
而也同样是因为这个原因,待金妮在陆续翻阅过有关哈利的各种故事版本之后,就变得越来越崇拜那个就早自己一年出生的大哥哥了。
当整个世界都在宣传一个英雄时,那他就是英雄至少金妮这个年纪的孩子基本上都是这么认为的,连入学前的马尔福都不曾是个例外。
所以,在哈利去到韦斯莱家作客时,金妮兴奋得简直都不知如何是好。那一天,激动和害羞双双占据了金妮的小脑瓜,并成功地将她的脑袋挤爆了
金妮曾经认为,那或许将会是她这辈子最后悔的一次,因为她在自己的脑海陷入一片混乱之时,下意识地就逃回房间去了。
有时候,一旦错过了第一次,那要是再想考虑第二次的难度就会急剧地上升。而当第二次、第三次都一遍遍地错失良机之后,哪怕她已经变得性格越来越成熟、待人处事越来越大方,再度开口的难度却仿佛永远停留在了那个最高点。
时至今日,就在不久以前,她几乎就以为自己对哈利的感情大概这辈子都不可能有所回报了。
只是没想到,幸福来得竟是如此地令人意想不到、如此地让人措手不及。
两人并着肩在街道上静静地走着,一个脑海中尽是空白,一个却装满了感慨与回忆。虽然他们胸中的思绪截然相反,可在行动上却出奇地默契,都没有出言打破这份带着些许温暖的安宁。
当然,有了目的地,便终究是会走到的。即便两个人都走得很慢很慢,可霍格莫德村一共也就那么点大,没几分钟蜂蜜公爵糖果店就已经到了。
“走吧进去看看”哈利率先停下了脚步,带着金妮走进了蜂蜜公爵的大门,“你想来点儿什么我觉得这里的巧克力球很不错,草莓奶油冻的夹心很美味。”
正如哈利之前所说的,因为现在还早,来的都是那批性子比较急的小巫师。所以人虽然多,但却并没有到拥挤不堪的程度,哪怕是最受孩子们欢迎的蜂蜜公爵也一样。
“嗯”金妮在店里四处环视着,显得有点犹豫。
韦斯莱家向来都不富裕,给的零花钱自然也特别少。金妮作为家里唯一一个女儿,倒是比她的哥哥们拥有更多的资金,可那其实也并不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