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摊缴租银。
大致而言,除了江浙财赋之区以外,全国的土地有相当大一部分落入了朱氏宗室的手里。勋戚和太监侵占的田地主要是在畿辅地区。他们依靠同皇帝的亲近关系,通过请乞等手段攫取大片土地建立庄田。如明武宗时,太监谷大用“假勘地之名,混占产业庄田至一万有余顷,侵欺子粒官银至百万有余两”。
权监魏忠贤一个人就霸占土地多达万顷。
嘉靖初年,林俊在疏中指出近年以来,皇亲侯伯,凭借宠暱,奏讨无厌。而朝廷眷顾优隆,赐予无节,其所赐地土,多是受人投献,将民间产业夺而有之。如庆阳伯受奸民李政等投献,奏讨庆都、清苑、清河三县地五千四百余顷;如长宁伯受奸民魏忠等投献,进讨景州、东光等县地一千九百余顷;如指挥佥事沈传、吴让受奸民冯仲名等投献,进讨沧州、静海县地六千五百余顷。
勋戚倚势请乞之风一直延续到明末。
崇祯三年,朱由检的岳父嘉定伯周奎,一次就“援例乞给赡地七百顷,随从尉军三十名。”
这些事例充分说明了政治势力在土地兼并过程中的作用。
明代的财政,前期以本色,即米,布等实物为主,中期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白银等折色的地位逐渐上升,成了国家收支的主要体现物。
大致说来,供政府开支用的归户部、工部、光禄寺、太仆寺分别掌管,其中主要是户部的太仓库。
从矿冶征收的税金和漕粮改折的金花银,照例解送内承运库,除了一小部分作为武臣的俸禄,绝大部分都供御用,成了皇帝的私财,一般称为内帑。
由于明中后期皇帝挥金如土,每年一百多万两的金花银满足不了他们的欲壑。
从明武宗开始,就不断提取太仓银两供内用。
万历年间,宁夏、朝鲜、播州先后用兵,花去了大量军费。
朱翊钧又以婚礼、珠宝、袍服等名义,向户部索取白银多达一千余万两。
更加上乾清宫等修建工程,最后弄到“太仓、光禄、太僕银括取几尽”,国家财政入不敷出。
原先各省、府、州、县还有自己的小家底,供地方不时之需。
后来几次下令,把外库的藏银输解户部。
如天启六年,根据南京操江御史范济世的建议,熹宗朱由校发布上谕说“朕思殿工肇兴,所费宏钜,今虽不日告成,但所欠各项价银已几至二十万。况辽东未复,兵饷浩繁,若不尽力钩稽,多方清察,则大工必至乏误,而边疆何日敉宁。殊非朕仰补三朝阙典之怀,亦非臣下子来奉上之谊也。”
因此下令各地加紧搜括,藏银一律解送京师。
这种竭天下之力以奉一人的做法,终于导致了内外交困,加速了国家财政的全面破产。
国家财政既陷于绝境,皇帝的内帑又舍不得往外拿,为了应付日益增多的军费开支,朝廷就不断地加派赋税。
这让韦宝要钱粮,也只是诉苦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