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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南院北院】(2/6)
仍然在,他们依然是我的手下他们花钱买了官,要不要收回本钱肯定要这是人之常情但我能把握好这个度,能控制他们不能贪腐过头,三年之内收回本钱,这个速度,我觉得完全可以。同时,我不但掌握他们收银子的度,还掌握他们断案审案的度从明天开始,都察院和大理寺的所有五品以下官员实行分区和轮换制度都察院分成南院和北院,大理寺分为南院和北院。南院负责做事,北院负责核查南院官员。所有案件在审结之前,北院负责核查的官员都处于保密状态这个度,就由他们掌控比如说,风闻一名北直隶知府有劣迹,对其核查,这时候,由南院的三名官员组成一个调查小组进行负责,这个知府如果是罪大恶极,罪不可赦,允许他用巨额银两买一条命,只发配充军,或者只受牢狱之苦。而不会姑息养奸,让其继续为恶,这就是度这样,我们都察院和大理寺获得了贤名,获得了好处,朝廷的利益也得到了维护如果说南院办案小组的官员打算贪的更多,不但想保住罪大恶极贪官的性命,还想为其保全官位,从而源源不断的收取贿赂,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背后还有不知名的,完全没法获得利益的北院官员监督”
    大家听了韦宝说的,都觉得很新鲜,就连沈和哲都与旁边的几名清流官员议论起来。
    韦宝提出的法子,其实并不新鲜,浅显易懂,后世许多政府都是这样互相交叉监督的,这样做,不说能完全杜绝贪腐,杜绝黑暗,至少能极大的净化官场环境,贪腐可以,你别出事一旦出事,就得银子倒霉
    “韦大人,你这么明目张胆的教人受贿,本身就是立身不正,就算按你说的,北院的官员不收受利益,只是监督,但朝廷会让你这么做吗还有,即便保密举措做的再好,谁能保证北院的官员不会找到南院的办案官员,希望获得一份贿赂”沈和哲问道。
    “这个问题问的好,要想让一个制度长期稳定的执行,就不能让一个人长期在一个位置上。比方说都察院人数最多的官位,御史本身有资格当御史的,都是有经验的人,御史办事的难度又不大,不需要做了十几年的人,向我,我不觉得自己比旁人聪明,我之前也只是刚刚入仕一个来月,但我一样能看明白都察院和大理寺是怎么断案审案,如何判决的。所以,北院的官员,一律由刚刚被提拔的新人官员担任,他们因为是生人,与南院官员互相不认识,想找人联合贪污也不方便。我会从都察院和大理寺的办案银子中拿出一笔银子,今后,都察院和大理寺的北院官员,一律住在两片单独的胡同中,设置差役负责值岗,闲人不得进入北院的胡同。北院官员为官任期两年半,然后转到南院,为官两年半,都察院和大理寺的所有五品以下官员的总任期为五年五年之后,或者调离,或者高升,一定有更好的去处。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不向人打听别组的案情。总而言之,要弄银子,要凭本事,要守纪律都察院和大理寺的所有案子,大致有个标准在,不得有一桩遗留案件要彻底树立我们都察院和大理寺官员的威信,不能让人觉得咱们就是一群只会动嘴巴混日子的人。”韦宝解释道。
    众人听韦宝这么说了之后,又清楚了很多,都觉得,如果真的这么做了的话,的确能提高办案效率。
    “韦大人,说起来容易,真的做起来,你知道官官相护吗知道会遇到多大的阻力吗”沈和哲又道“北院监督容易,难的还在于南院具体办案的官员。”
    韦宝微微一笑“刚才你不是还说,尽力做好自己吗以后,南院办案的官员,除了出外办案不得不接触犯官,其他时候是见不到犯官的。为什么因为调查阶段一旦结束,犯官或者是已经被批捕收监,再要托人来找关系,一律由都察院和大理寺的信访官员接待这些信访官员是在南院坐满了两年,在北院坐满了两年半的人,还有半年就要获得调动和升迁的机会,不会轻易拿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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